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珠江—西江生态廊道建设

24.11.2015  20:41

  自治区财政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促进两广在珠江—西江生态廊道建设方面的合作,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创新生态环保合作机制,携手共建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支持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九洲江跨越粤、桂两省区,是玉林市陆川县、博白县和湛江市主要饮用水水源,九洲江流域的水环境安全,关系到九洲江流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粤、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局。根据粤、桂两省区联手治理九洲江是两省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达成的共识和《粤桂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双方各安排30,000万元资金用于九洲江流域治理。自治区财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支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实际已于2014年底将自治区本级承担的30,000万元资金全部下达到陆川县(24,200万元)和博白县(5,800万元),其中九洲江流域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10,000万元,养殖污染治理10,000万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0,000万元。同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广东省支持的30,000万元资金也于2014年底已经全部下达到了玉林市(2,630万元)、陆川县(16,608万元)和博白县(10,762万元)。目前我们正在联合环境保护厅积极协调广东有关方面,争取国家生态补偿相关资金的支持。同时,2014-2015年,自治区财政还安排九洲江流域生猪养殖企业实施粪污清洁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3,000万元。 

  二是支持林业生态建设。2014-2015年,自治区财政共筹措下达林业生态建设方面资金1,058,128万元,其中:中央财转移支付603,727万元,中央基建投入196,318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58,083万元。主要用于:(一)退耕还林工程资金169,918万元。涉及全区102万退耕农户、510万农民,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全区退耕农民人均获得国家政策补助收入2,290元。(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27,522万元,对全区7200多万亩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三)石漠化综合治理104,954万元,通过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区域生态治理初见成效,生产生活条件也得到了改善,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四)林业贷款贴息资金20,047万元,全区利用贷款贴息资金,为增加广西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和促进林农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湿地补贴资金14,590万元,通过对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的投入,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动植物生长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生态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六是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资金24,000万元,促进了全区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 

  三是支持珠防林和海防林建设。2014-2015年,自治区财政下达珠防林和海防林中央补助资金20,500万元,支持珠防林和海防林建设。

     

     

信息报送:经济建设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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