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支持引入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07.01.2015  10:51

  随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投资渠道稳步拓宽,保险资金已成为推动地方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为更加有效地吸引和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到我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对引入保险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业主按当年运用资金增量的0.5%给予贴息,并于近日首次拨付引入保险贴息资金1000万元,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梧柳高速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进行贴息,支持引入保险资金20亿元用于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与其他融资渠道相比,保险资金运用具有周期长、额度大、对使用主体的政策相对宽松、对资金的安全性要求高和总成本略高于银行贷款的特点。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型安居工程等民生建设和重点工程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区已有10个项目成功引进150亿元,在谈项目9项,项目金额180亿元,涉及不动产、道路交通、电力、旧城改造等与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紧密相关的行业和领域。 

     

信息报送:地方金融处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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