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积极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03.12.2016  01:35

  根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近年来,财政厅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2016年,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桂发〔2011〕29号)文件精神,自治区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切实做好自治区本级普法宣传经费保障工作,安排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业务经费170万元,重点支持司法厅加强在普法依法治国领域推广使用新媒体技术、新闻宣传及舆情应对、法制宣传等方面工作。2017年及今后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将根据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自治区本级财力情况,适当增加自治区本级项目经费。 

  通过支持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为我区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构建“三区统筹”格局,与全国同步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环境。 

 

报送单位:国防政法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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