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十年纪实

15.05.2015  11:37

    “我们对处理结果很满意,你们是真心为群众解决问题的。”2014年7月临桂镇蔡塘村的村民代表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反馈意见说。

    面对部分群众对征地政策不理解、法律意识不够强,桂林市临桂新区在处理信访工作中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打造阳光透明、便捷高效的信访服务平台,将化解信访问题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妥善处理这例信访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至此,历时一年多,这起因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这是近年来自治区紧扣“事要解决”,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完善体制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积极主动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一个缩影。特别是自2005年5月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全区信访秩序平稳向好,受理办理规范高效,信访总量持续下降,信访法制化建设深入推进,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事要解决 为民维权

    “信访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之访’,能否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是检验信访公信力的‘试金石’。”2014年12月,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召开广西首次信访案例分析会时,语重心长地说。

    近年来,自治区将落实“事要解决”摆在信访工作的核心位置,积极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健全群众诉求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现群众诉求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动政策化解工作,自治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台配套一系列政策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问题。

    注重初信初访,落实责任,在“及时”和“就地”上下功夫。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做好群众初信初访的处理工作,加大对信访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力度,努力减少问题积累、矛盾上行。(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领导带头,包案解决;集中清理,化解积案;完善制度,源头治访……10年来,自治区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提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实效,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全区共有近11万人次县处级以上领导参加接访下访,接待群众42万多人次,受理信访事项6.9万件,包案解决近4万件。其中近年来组织开展的“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信访积案化解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清理化解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就集中清理信访积案1.47万件,化解0.99万件。

    阳光信访 渠通水畅

    今年3月,南宁黄先生打通市长热线,反映其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将生活垃圾乱堆放,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却无果。

    市长热线及时对事情进行了解并交办到相关城区。第二天,黄先生专门致电,表示已有工作人员对垃圾进行清理,对高效处理该问题表示感谢。

    目前,自治区已有11个市开通了市长专线(热线),24小时聆听和受理群众来电,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南宁、柳州、梧州、玉林、百色、贺州以及河池7市依托政府网站,以“书记(市长)信箱”“部门信箱”“网络问政”等方式,开通网上信访,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信访诉求;还有一些地方开通信访绿色邮政、开展“视频接访”、建立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等等,畅通了群众的信访渠道。

    自治区还利用媒体、宣传栏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信访条例》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信访的相关政策,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自己的诉求;建立健全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公开听证制度,增加信访工作透明度。目前,自治区正在全力推进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及应用,全面实现来信、来访等信访信息网上流转,不断提高处理群众来访的效率与质量。

    机制创新 管理升级

    “应进一步明确信访功能定位”“必须增强信访执行力”……在今年2月10日召开的全区信访法治建设座谈会上,区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纷纷为推进广西的信访法治化建设出点子。

    近年来,自治区积极推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聘请知名律师组成“自治区信访工作律师顾问团”,邀请律师到信访局值班,为解决好群众来访进行了很好的探索。这是自治区抓住新《信访条例》实施后群众信访活动出现的新变化和面临的新问题,加强工作机制创新、提升管理水平的典型例子。

    召开信访案例分析会、联合督查督办、将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组织“万名干部下基层”“千名干部下访回头看”等专项活动……随着机制的不断创新与完善,自治区信访工作在管理水平提升的同时,逐步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

    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10周年为契机,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自治区信访工作正积极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着力打造“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为维护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好的服务。(乔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