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院2014年度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11.12.2015  19:17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绩效考评社会公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2015年4月,收到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自治区检察院2014年度绩效考评中民意调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后,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研究整改措施。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狠抓整改落实”。院机关各部门对民意调查反映的意见建议,自觉对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推动整改取得成效。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任务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根据崔智友检察长的重要批示,自治区检察院绩效考评办公室认真梳理、归纳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即通报院机关各部门,及时引起重视。院机关各部门迅速行动,将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纳入年度工作安排,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谋划同促进,制定细化整改措施,确保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二)严谨务实,细化整改目标。崔智友检察长多次主持召

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社会公众对自治区检察院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审议通过《广西自治区检察院2014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五个有”:有整改内容、有整改措施、有主要责任人、有责任部门、有完成时限,将每项整改任务分解到每位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院机关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整改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动整改。始终坚持整改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崔智友检察长对落实整改工作非常重视,亲自部署、经常督促检查,其他党组成员按照分工,以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尺,抓好分管工作的督导落实。院党组加大整改落实、跟踪督查力度,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每月院务例会内容,由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当月整改措施落实进展情况和下个月工作计划,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

二、狠抓整改,取得预期成效

(一)工作作风和效率方面

意见和建议:加强学习,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广西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广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以及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听取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顺应、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识,准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更加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推进广西检察工作争先创优再升级,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充分发挥院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习作用,出台《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2015年理论学习方案》和《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党员干部2015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专题、学习文献资料、调研要求等,推荐赠送450多套党员干警理论学习用书。1月至11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公报等政治、法治理论7次;院党组成员及其他厅级、处级干部先后参加区直工委举办的广西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系列专题讲座4次,共60多人次。院领导及其他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调研文章和学习体会30多篇。其中,崔智友检察长撰写的《规范司法行为  提高司法公信力》在《检察日报》发表,《广西日报》理论版头条刊发了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文章《抓好法治建设中的五个重点——基于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视角》。三是组织举办全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专题研讨班、学习红旗渠精神专题报告会,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履职的思想基础。

2.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忠诚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员轮训工作。3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员轮训,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集中举办5场专题讲座,从不同角度和侧面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全区检察人员准确理解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全面把握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司法体制改革的新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好地运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培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教育全过程,强化检察职业精神、职业信仰、职业素质培育。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位置,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专家辅导、专题研讨、专题培训、专题报告、专题党课、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深化对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的认识。5月13日,崔智友检察长给全体党员干警作题为《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争当“三严三实”好党员好干部好检察官》专题党课,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刘继胜等院领导分别给分管部门干警上“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全区三级检察院干警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广西宣讲活动,编写《广西优秀检察干部先进事迹选编》发至全区检察人员人手1册,坚持以先进榜样的正能量来影响、引导、鼓舞、教育全体检察干警,运用李达球、毛绍烈、廖小波等违法违纪案例以及检察系统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区检察干警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努力做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好检察官。加强检察队伍日常监督和管理,健全经常性提醒教育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今年,自治区检察院作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定的5个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单位之一,通过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队伍建设方面

意见和建议: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对下级检察院人事权监督;加大培训力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

4.采取述职述廉、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下级检察院“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市分院检察长向自治区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制度,组织安排梧州、钦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向自治区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率队深入挂点联系的市分院参加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市分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三是切实加强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8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就市县两级院班子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2016年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交流做好准备。

5.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为抓手,把从严治检、消除特权的思想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全区三级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和“”的作风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各级检察院党组成员带头查找和整改分管业务条线问题,督导分管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结合“三严三实”要求,逐级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分别对本级2013年至2015年第一季度所办理的案件逐一对照查摆,广泛征求和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律师、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排查出9个方面共147个司法不规范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其中的4个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下大力气抓好查摆和整改。同时,自治区检察院还结合对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所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责任,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先后2次到广西督导检查,对广西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6.抓好党纪、党的政治规矩的督促检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严惩害群之马。11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贯彻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从严落实“一案双查”,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纯洁检察队伍的“突破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情况,公开问责追责,真正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落到实处。

7.以一线办案骨干为重点,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认真抓好专项业务培训,重点解决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疑难困惑。紧紧抓住制约司法公信力提高的司法理念、能力素质、司法作风、司法行为等问题,认真细致抓好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建设。一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业务培训。全区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对政法队伍、检察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围绕检察工作重点,采取实训模式,强化案例教学,通过观摩、评议等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共举办各类检察业务培训班111期,培训干警8600多人次。二是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各级检察院办公室、政工、技术、行装及其它综合部门举办岗位技能培训班共59期,脱产参训人员4362人次,培训内容包括公文写作、办公自动化、政工管理、信息化应用、财务管理等。三是开展任职资格培训。自治区检察院举办1期新进人员培训班,培训新录用人员156人;举办2期初任检察官培训班,培训拟任助理检察员286人;继续举办1期司法考试考前辅导培训班,培训检察人员80人。

8.组织好各种岗位练兵活动,采取业务竞赛、业务评比、实训操作、现场观摩等方式为市分院、基层院培养一批业务骨干。更加注重培养检察专业人才,确保检察队伍综合能力与承担的法定职责相适应。全区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侦查信息化大比武、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区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等系列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评选出一批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不断提升队伍实战能力。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较大规模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6场(次),参与人数4000多人。

9.大力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优化检察人才队伍专业结构。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才强检战略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加强实践锻炼,加强检校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办法。年内,自治区检察院共选派14名干部下基层挂职、31名检察官到高校任兼职教授,从高校选聘5名教授担任市分院副检察长,评选培养一批自治区级以上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办案能手,高层次人才引领和辐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履行职责方面:

意见和建议: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

10.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和化解社会矛盾,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最大限度防范暴力恐怖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重大任务,在促进平安广西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一是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借道广西出境参加暴恐活动。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成立涉疆刑事案件侦捕诉工作小组,加强对办理涉疆案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与广西民族大学签订合作培养、使用维吾尔语人才框架协议。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黄赌毒”、传销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提前介入柳城县“9·30”系列爆炸案、广西医科大学暴力伤医案等案件。将检察职能向创新社会治理延伸,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制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结合司法办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自治区妇联联合开展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开展“法律助飞青春梦”系列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等活动,与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提高在校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意识,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3450多人、提起公诉35670多人,批捕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360多人。

11.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推动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促进公正司法。积极顺应三大诉讼法修改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监督立案800多人,监督撤案580多件,纠正漏捕1200多人、纠正漏诉1800多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880多件,提出刑事抗诉120多件,纠正审判程序违法近50件。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和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纠正活动,重点监督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花钱买刑等问题;建立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实现与人民法院、刑罚执行机关的信息共享,推行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与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制定《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开展全区刑罚执行检察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单位。加强对特赦工作的全程法律监督,对全区特赦罪犯的报请、审理及裁定工作实施全程同步监督。9月,崔智友检察长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得到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社会各界反响较好。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切实解决监督不到位、监督不规范、监督质量不高、服判息诉难度大等突出问题。出台《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履行告知义务暂行办法》,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1月11月,全区检察机关提出民事行政抗诉60多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近40件。

12.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全力以赴加大办案力度,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定不移地抓好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依法办理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纪委交办的案件。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500多件1800多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06%和1.05%,立查大案件数、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6.08%和102.3%,大要案数创历史新高。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亿多元。组织开展查办水利、林业、医疗卫生、国土资源、海关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近1000人。二是提升查办职务犯罪的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开展“信息化依托、精细化初查、专业化讯问、规范化取证、集约化办案”的“五化”侦查模式试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建立与公安、工商、交通、房产、人社、卫计、民航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基础平台和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大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三是加大查办行贿犯罪案件力度。突出查办行贿次数多、行贿人数多、行贿数额大和行贿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案件,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立查行贿案件390多人,同比上升36.59%。四是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11月23日至25日,经中央批准,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拓展中国检察机关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的司法交流与合作,积极服务国家周边外交发展战略,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13.全面加强预防工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一是继续推进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  五进活动,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发放预防宣传资料、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警示宣传教育4350多次,举办警示教育讲座1360多次,参加警示教育讲座的人数131220多人次,建立150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其中广西预防林业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那坡、恭城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荣获“全国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称号。二是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和大众传媒共同打造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平台,实现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继续推进“广西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联播网”平台建设,桂林、梧州、崇左等9个市建立了53个T型高杆广告牌、62个LCD一体机,推动形成覆盖全区范围的联播网终端网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勤政廉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14.规范开展预防调查,健全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强化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中进一步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意见》,围绕农村低保资金、危房改造、粮食直补、饮水安全工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等32个具体的惠民扶贫政策,组织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惠民政策落实”、扶贫开发、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司法、金融等领域专项预防。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1160多件,向有关单位提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的预防建议849多件。自治区检察院查办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新农网工程”领域开展的预防调查及提出的检察建议获得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政府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与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海事局建立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协作机制、预测预警机制、成果转化机制等,积极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15.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结合深入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等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关于规范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指导意见》、《简易程序案件实行表格菜单式审查报告模式的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以制度规范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指导服务基层(群众)方面

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基层院业务的指导;深入基层调研重在解决问题不要走形式;协调解决基层院干部的级别、待遇;基层编制少,人员少;改进检察业务考评机制。

整改措施及成效:

16.认真落实《广西检察机关关于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党组成员每年到联系单位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各部门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贯彻落实《广西检察机关上级检察院领导和内设部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广西检察机关关于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注重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促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1月至10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点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共92人次,累计182天。崔智友检察长深入到全区132个检察院中80%以上的检察院进行调研,实地查看办公场所、查阅案卷台账,看望办案一线干警,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17.进一步强化对下级检察院的业务支持和指导。始终坚持工作重点在基层,自治区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结合本业务条线实际,采取定期通报、分析研判、召开片区会、专项督查、案例分析会等方法,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检察院业务指导和管理。突出加强对下级检察院查办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听取下级检察院疑难复杂案件的请示汇报,组织研究,及时给下级检察院批复意见或提出解决方案,有效把控下级检察院重点案件的办理质量。

18.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对口指导机制,形成自治区检察院主导、市级检察院主抓、基层检察院主责的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格局。一是针对基层检察干警待遇偏低与人员偏少问题,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多次与各市党政主要领导以及组工、编制、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在基层检察院落地生根,有效解决一批基层检察干警的行政职级待遇问题。全区各级检察院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定向招录培养、接收选调生、公开遴选公务员、选调优秀人才等多种方式,合理安排使用人员编制,大大降低人员编制空编率。二是切实解决基层检察院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招人难问题。2015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始实行以市为单位统一招考制度,自治区检察院主动与自治区公务员局沟通协调,将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的贫困地区检察机关职位开考比例降至1:1,使基层检察院职位“流考率”下降到6%。三是组织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基层检察院业务、队伍、管理机制和检务保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广西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为契机,出台《关于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主要责任人、责任部门,切实抓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协调沟通,完成下拔全区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落实我区14个派驻乡镇检察室2015年度基础建设资金,为全区市、县两级检察院开展检察业务、夯实装备建设提供了经费保障。

19.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健全完善各市检察业务考评工作机制。一是不断改进检察工作考核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坚决取消简单以数字指标、比例控制等评分评优精神,遵循司法规律,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各市检察工作继续实行核心数据通报考核,修订完善核心业务数据通报项目,使通报考核项目更加科学、合理。年内,每月定期编发《全区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及分析通报》和每季度编发《广西检察综合工作核心数据通报》,为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决策和上级部门对下指导提供参考。二是修订完善各业务条线考核办法。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反贪局、反渎局、公诉办等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修订出台本业务条线考核评比办法,进一步丰富检察工作考核体系。三是建立健全立体化检察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自治区绩效考评、对各市检察工作考评、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考评为核心内容的检察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的激励、引导作用,不断健全完善立体化、互促型的检察工作绩效考评体系,推动广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2015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全国检察机关26项检察业务41项核心数据中,我区进入全国前5位的有12项,占通报项目29.27%,进入全国前10位的有22项,占通报项目53.7%,进入全国前10位项目的比例较2013年40.5%、2014年43.2%连年上升。

(五)检务公开方面

意见和建议:加大检务公开;增强宣传力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

20.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丰富检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一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广西检察机关综合检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广西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检察宣传新平台,通过微博、微信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零距离”、“点对点”交流平台。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检察机关领导直接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制度,采取登门拜访、座谈、电话、短信、邀请视察和评议等方式,与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面对面”的联系和沟通。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做到有问必答、件件反馈,并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今年初,自治区“两会”期间291名人大代表审议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535条意见建议,第二天均得到当面答复和书面函复,得到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

21、完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认真落实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一是继续坚持每日巡查、每月定期通报、不定期重点抽查,扎实推动全区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快速发展。编发《广西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常见问题答疑》,解答各地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通知》,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运行1周年情况的7项数据,广西有5项数据保持位列全国前10,自治区检察院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在全国省级检察院排名均位居第2。二是不断丰富案件信息公开载体。自治区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范围、标准、审批报备程序。在广西检察网“阳光检务”版块,持续对外发布一系列检察综合信息、法律文书。认真做好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同步发布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工作。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74754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65条,公开法律文书17431件。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自2014年9月30日上线至2015年11月,累计点击923613次。“广西检察院”微信设立栏目“案件发布厅”所发布信息每条平均阅读量达6000多人次。

22.重点围绕检察职能和检察中心工作,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依法加强对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案件的报道,坚持以检务公开推动检察新闻发布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一是注重对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的检察新闻宣传,2015年全国、全区“两会”期间,积极策划制作检察职能系列动漫宣传片9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检察职能进行宣传,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内的全国多个检察院公众号以及正义网、法律微博等近百个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广西检察机关制作的系列微信作品,阅读总量达数十万,获得广大网友点赞。二是注重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专题活动的宣传,检察日报、广西日报等媒体刊发专题宣传稿件20多篇次,11月23日至25日,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栏目连续3天播出专题宣传报道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3.进一步加快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积极推进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加快构建广西检察机关微博群和微信群。一是全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互联网+检务”创新发展之路。自治区检察院已建成5个官方微博、1个微信公众号、2个新闻客户端和1个检察门户网站的新媒体宣传网阵。今年10月在腾讯全球合作伙伴大会上,“广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荣获“政务突破奖”,是广西政法机关唯一获奖单位。10月,自治区检察院选送作品“因职务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里会有什么感受?”荣获“首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金奖,并在首届新媒体创意大赛暨检察新媒体发展研讨会上作经验介绍。二是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8月,全区132个检察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实现“两微”全覆盖的第四个省份,钦州、崇左市检察院,浦北、金秀县检察院等市级、县级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持续进入各类全国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24.进一步增强宣传能力和应对执行力,严格落实舆情引导和处置责任。全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了以崔智友检察长为组长的“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领导小组”,妥善处置贺州市钟山县检察院聘用司机潘国霖在崇左市违规使用警车引发交通事故等多起舆情,及时组织发布广西医科大学伤医案重要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为案件后续办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力维护广西检察良好形象,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1月至11月,自治区检察院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涉检舆情152起(次),编发《涉检网络舆情摘报》88期,组建一支30多名核心网评员队伍并开展培训,加大对网评工作保障力度,实现网上网下同步解决,确保从根本上消除舆情危机。

(六)检察改革方面

意见和建议: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

整改措施及成效:

25.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完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积极稳步推进四项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深入调研论证,起草《广西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议方案》及其相配套的5个子方案,为广西试点方案设计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组织拟定全区三级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内设机构设置调研方案。三是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调研指导。自治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分头带队到试点单位调研,准确掌握检察队伍结构、办案工作量、检务保障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先期研判,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崔智友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南宁、百色市的相关试点单位就试点地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认真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基层检察干警的意见建议。

26.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认真做好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责任追究等环节工作,努力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构建“信、访、电、网、视频”五位一体的全方位案件导入和分流机制,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广西检察机关综合检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全区检察机关统一建立集控告举报申诉接待、案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法律咨询、信息公开、律师阅卷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平台101个,确保群众诉求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借助派驻乡镇检察室、远程视频接访等平台,深入开展下访巡访、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就地解决群众涉法涉检诉求。目前,广西是全国四级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全部接通的八个省市区之一。1月至10月,全区涉检进京零上访,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数同比下降54.23%。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总量均明显下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成效明显。

27.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广西作为全国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的10个省(区、市)之一,自治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名额分配指导意见》,双方多次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区共新选任690名自治区级、市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监督程序,切实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12月11日

激情苏迪曼杯 做好赛事服务工作 展现首府交警风采
2019年苏迪曼杯赛事激战正酣,在赛事保障方面,公安局
南宁警方圆满完成2019苏迪曼杯赛事安保工作
5月26日下午,广西体育中心体育馆内座无虚席,公安局
南宁警方誓夺苏迪曼杯安保“金牌”
  5月19日2019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公安局
一图看懂广西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措施
全区驾驶人福利来了!“放管服”10项新措施,公安局
国际博物馆日 遇见不一样的“南宁警博”
5月18日上午,正值第43个国际博物馆日,公安局
保护“三电“设施安全 南宁警方在行动
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统称为“三电”,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