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召开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
11月9日,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在南宁召开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以下简称“两个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通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督查组对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情况和2015年上半年全区食品安全监测情况,总结前段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近段以来,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彭清华书记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区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年度各项工作推进顺利,各个方面取得明显进步,食品主要品种抽检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并保持向好趋势。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个创建”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一要继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基层监管机构空编问题,完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联动机制;二要切实抓好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剧毒高毒农药违规使用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非法使用等违法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全程可控和全程无缝监管;四要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五要严惩重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六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改善监管执法装备,提升检验检测、信息化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会议要求,年底将至,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对年度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对账、盘点,及时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会议还审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
(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