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09.12.2015  13:26

          2015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食品安全共治大行动”、“法治食药监建设年”、“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依法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深化改革,积极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市、县、乡四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继续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审评查验等机构设置。全区系统共核编10848名,到岗8977人,到岗率82.75%。梳理本级权力、责任事项122项,精简88项。积极探索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创新开展全品种、全环节综合执法和跨乡镇区域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新模式,推动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体系。推动自治区、市、县、乡政务服务四级一体化创建工作、实施网上审批服务、“在线咨询”服务,成为全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典型。

          二、加强协调,坚持部门群防群控。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与自治区公安、农业、卫生、水产畜牧等部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作机制,发挥各方面有利因素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我区各级食安办牵头抓总,群防群控,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的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食安办的充分肯定,在全国食安办主任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三、综合治理,整治规范市场秩序。食品安全方面,围绕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启动实施全区食品安全共治大行动和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火锅底料非法添加专项检查、冻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店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药械安全方面,组织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材专业市场及中药生产经营秩序整治。开展银杏提取物和银杏叶制剂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成功破获一批有较大影响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截至10月底,全区共办案件6185件,捣毁各类制假售假窝点68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1件,公开案件信息3200件,收回药品GMP证书11家。

          四、科学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年度审计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散装食品标识标签,强化熟肉制品经营全过程监管。推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化,实施学校食堂食品进货溯源管理。全力推进实施新修订药品GMP、GSP,强化药品GMP审核查验,做好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开展义齿生产企业交叉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综合治理交叉检查,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供应商核查等。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监管,建立全国首个地方药物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提前完成药品品种再注册和习用中药材标准的清查工作。截至10月底,共监督抽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154219批次。

          五、提质增效,推动监管能力建设。采取选调培训、委托培训、专题培训、挂职锻炼、干部选学、网络学习等形式,自治区局组织培训6570人次,提升干部素质。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为基层配备交通工具、移动执法装备和快速检验设备等。加强检(监)测能力建设,加大推进区、市两级食品药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支持启动17个县(市、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自治区局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市局、广东省局等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助推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创新手段,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年度食品安全监测计划,上半年共完成食品监测样本20.02万个。建立风险会商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完成2010年—2014年广西食物中毒事件分布特征与防控对策研究任务,绘制重点食品品种安全风险隐患地区分布、季节排查时空图,指引相关部门防控突发事件。

          七、公开信息,加强风险交流预警。健全信息公布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和案件查处信息。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和消费警示。共公布监督抽检信息16期,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4期,做到应公布的抽检信息100%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