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境保护厅和越南高平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签订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

05.02.2015  18:14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越南高平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双方就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草签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广西环境保护厅作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项目二期的省级实施机构,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尤其在中越跨境合作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14年9月在南宁召开了中越交流会,广西环境保护厅与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下属越南环境局就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成了初步共识,并制定了跨境合作大纲。在此基础上,广西环境保护厅与越南环境局曾多次磋商以寻求更具实质性的进一步合作。

  本着增进理解、扩大共识、发展合作、互利共赢的精神,广西环境保护厅在征求了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的意见后,经同越南高平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反复磋商,最终就备忘录的文本达成了省级层面的一致意见。双方充分认识到,大湄公河次区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区域之一,中国广西与越南边境的岩溶生物多样性景观,是该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性及独特性的重要体现。备忘录中,双方承诺就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合作,分享信息、共同关注并承担责任,同时通过国际与省际间合作的方式,共同保护上述独特景观。此备忘录的签署,是大湄公河次区域7个跨境生物景观热点中的首个跨境合作备忘录,也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第四次环境部长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

  备忘录的签署突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双边关系中的重要性,不仅为中国广西与越南在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对话及合作提供了平台,在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也为中国广西与越南支持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谈判、国际合作提供了指导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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