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引航气象条件等级》:船舶入港有了“气象标准”

14.12.2016  05:37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港口经济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港口引航频率升高和船舶数量急剧增长,对引航精准度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引航,不仅是连接船舶和港口的“纽带”,更是港口生产链上的首要环节。

  气象条件是船舶引航作业的第一要素。气象行业标准《船舶引航气象条件等级》规定了影响船舶引航的气象条件等级和划分指标,适用于面向船舶引航作业开展的气象服务,以及船舶引航作业的调度指挥等。

  《船舶引航气象条件等级》主要起草人之一、山东省青岛市气象局高级工程师丁锋介绍,天气原因导致的港口禁航、限航占绝大多数,影响船舶引航的气象条件主要为风力和能见度。就青岛而言,因大雾禁限航的时间超过75%,其余是因大风禁限航。对国内其他港口的调研也发现,大雾对船舶引航的影响最为显著,其次是大风。此外,大雨、台风等天气也产生一定影响,而大雨对船舶引航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能见度状况不良方面,台风主要是造成风大浪高从而影响船舶引航。因此,船舶引航高影响天气总体上可归结为水上大风和低能见度两大类。

  《船舶引航气象条件等级》将影响船舶引航的气象条件等级分为5级,从等级Ⅰ至等级Ⅴ,影响程度逐渐增大。该标准实施后,引航员在船舶入港时,将根据风向、风速、能见度等气象条件的差异采取不同措施开展引航调度指挥,引领船舶航行,靠泊、离泊、移泊等。

  随着我国沿海、沿江港口航运事业的飞速发展,船舶通航密度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致使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频发,如果在恶劣气象条件下处置不规范,极易导致船舶搁浅、碰撞甚至船毁人亡事故,每次事故的损失或赔偿都高达数十万美元甚至数千万美元。而我国的大型港口又多处于经济发达地区,这些港口的运输有相当大比例是外贸运输,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产生较大的不利社会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可能引起国际贸易纠纷。

  丁锋说,《船舶引航气象条件等级》可进一步规范各地气象服务机构为船舶引航提供的气象服务,既可促进气象服务的技术和针对性提升,又可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确度,减少失误和事故,将会产生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