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检察院组织开展节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题预防宣传周

22.02.2016  09:35

  广西检察网2月22日讯(通讯员李华文 莫新飞)2月15日至21日,从节后上班第二天起,由鹿寨县检察院联手鹿寨县水利局共同主办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题预防宣传周”正式启动。 

  当天上午,该院与鹿寨县水利局举行工程招标活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合作签字仪式。会上,该院邓文林副检察长代表鹿寨县检察院与县水利局正式签订《关于在县水利系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合作的工作意见》,将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作为县水利局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的程序,对被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方,县水利局都依据有关规定取消了其一定时限内的投标资格,确保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专项资金运行安全。签约后邓文林副检察长为县水利局作了简短的新年廉政讲话,并向县水利局赠送了预防教育手册。下午,该院班子领导带领20余名干警与县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来到该院警示教育基地“清风林”进行植树造林活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劳动奋战,种上了100余棵红豆沙、黄花梨等珍贵树种,并在树上挂牌确认每人的“清廉树”,同时写上自己要践行的廉政格言,预示自己在新的一年里尽心尽责、清正廉洁。 

   据该院韦凯检察长介绍,通过举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题预防宣传周”,  全面提高水利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意识,营造浓厚的预防职务犯罪氛围,  进一步巩固职务犯罪预防成果,有效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据了解,活动周期间,该院还与水利系统举行了气排球、篮球友谊赛、到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地现场调研、到县文化广场开展预防宣传,发放预防宣传资料等。活动全程邀请鹿寨县电视台跟踪报道、并利用该院官方微信、微博、短信平台、户外电子屏等媒体广泛宣传活动的主题和内容,通过这一系列廉政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消除诱发职务犯罪的源头性、苗头性风险,确保水利工程优质、干部清廉。 

  (作者单位:鹿寨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