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25.06.2015  18:59

    6月25日,在第25个全国土地日之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肖建刚在《广西日报》刊发署名文章,深刻阐述新常态下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极端重要性。以下是文章内容:
    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在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近期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全力以赴稳增长时期,我们迎来了第25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这是国土资源部连续3年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我们要以此次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周为契机,把资源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一招,全力打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攻坚战和持久战,以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中国的农业问题、粮食问题实际上就是土地问题。在我国5000多年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在传统农业社会里,还是延伸到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变革中,土地问题始终深深地影响着政治风向、朝代更迭、人心相背,深深地影响着国家社会的安全稳定。因此,只有从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去认识粮食生产与安全,才能意识到土地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意义,才能深刻领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紧迫性、严峻性和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我区的基本区情。最近几年特别是去年以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了一整套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意见,多措并举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监管,切实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的实施意见》、《关于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在全区相继开展了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调查、征而未供土地清理整治、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查整改等工作,强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我们严格落实用地预审论证制度,201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26个项目的用地规模进行了预审论证,共核减用地规模2451亩,核减比例达10%。同时,继续完善“一查多用”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制度,及时更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立动态监测监管的基础信息平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土地开发利用季度通报制度,督促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14年底,全区完成了11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更新,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和21个市(县)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并通过加强地价业务基础建设和行业监管,加快推进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
      我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做法多样、成效明显。从2010年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继擂响了“十大工程”“八大主动战”“六大突破”“五大平台”和开创“四个新局面”等战鼓,年年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列为全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几年,我们相继在全区推广学习了来宾市“空中要地”、北海市创建节约型产业园区、容县“工业房地产”等节约集约用地模式,系统总结了一批行之有效、可学可鉴的节地经验。柳江、容县、田东和鹿寨、融安、灵山、南丹相继被评为第一届、第二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
    在矿产资源、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上,我们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去年,我区完成了2010年、2011年度中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的后续工作,推进了南丹大厂锡多金属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通过加强协调沟通和督查指导,全区基本完成了年度69个矿区整合任务,目前全区有效勘查许可证调整为965个,同比减少21%;有效采矿许可证调整为2287个,同比减少18%。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严重依赖资源支撑,而资源紧缩日益成为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为强力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我区先后集中开展了大石山区土地整理、桂西五县土地整理、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土地开发整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土地整理、南百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土地整治、桂中农村土地整治和整县推进土地整治等重大工程,先后总结推广了农民自发“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整县推进土地整治、扶贫开发土地整治等模式,在全区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000多万亩。可以说,通过不断的探索创新和尝试,广西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耕地保护管理模式和实践模式,在全区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然而,我区一些地方的科学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固,市场配置机制还不够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还不够完善,土地粗放利用、闲置浪费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经济增速进入中高速区间的新常态下,土地指标紧张并将越来越紧张,已经成为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常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把土地利用方式从过度依赖增量向注重盘活存量转变,对我区来说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
    新常态下的国土资源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重大趋势性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资源需求更加趋于多样化和均衡性,资源供给更加注重存量盘活和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更加突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和节地增效意识,加快面上扩展,完善政策体系,全力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措施的落实,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行有效管用的节地政策措施,认真学习借鉴以税节地经验,制订节地激励机制,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用好用足。加强土地使用标准建设,做好年度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完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探索工业用地供应和使用制度改革新模式。
    二是加大清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闲置土地分期分批消化,强化建设用地供后实施监管,全面推进低效土地调查、上图入库,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三是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限批措施,对近5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直至供地率达到60%以上。
    四是扎实组织开展新一轮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持续发挥先进市县对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是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严格实施新的“三率”标准,从矿山设计、采矿权审批和矿山开发等环节入手,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是一项单纯的工作,它与耕地保护、用地保障都是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土地开垦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切实做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要全力抓好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加快第一批、第二批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和2014、2015年130万亩“两高一优”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全面完成“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发展战略的部署,厅党组提出了“加强统筹有保有压,努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严格规范保护国土资源”、“创新政策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突出地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争取尽快走出一条新常态下的国土资源利用新路,为广西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