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动员部署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查整改工作

11.11.2014  15:09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武海在视频会上讲话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厅党组书记肖建刚在视频会上讲话

视频会现场

    11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全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查整改工作视频会,对全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武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厅党组书记肖建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厅党组成员吴锡熹主持会议。
    黄武海在讲话中指出,清理处置闲置土地是确保项目落地、缓解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对清理处置闲置土地的认识,切实开展好、完成好这次全区节约集约用地清查和整改工作,以此来推动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黄武海要求,各市、县要进行自查摸底,把底数摸清,对闲置、低效土地,提出具体的处置方案;核查出来的数据必须真实、全面、客观,准确,不许弄虚作假,虚报或瞒报数据。他强调,各地各部门务必树立大局观念,形成齐抓共管、强势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市、县要尽快启动该项工作,必须由市、县政府主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参与,统一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节约集约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肖建刚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明确提出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并将资源节约确定为基本国策和优先战略,多次对实行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
      肖建刚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11月4日下发的《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查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准确把握专项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清查工作不重不漏。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归纳成“摸底数、抓整改、建制度、聚共识”12个字。“摸底数”——要摸清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落实情况;要调查摸清2009年至2013年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截至2014年10月30日的土地征收和供地情况;调查核实2009年至2013年期间已供应建设用地中,应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认定的闲置土地情况。“抓整改”——各市、县对专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清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和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建制度”——一手抓问题发现,一手抓制度规范,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长效机制。“聚共识”——通过专项清查的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从实际出发,更加主动、更加扎实地节约集约用地,形成自觉节约集约用地、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二是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和基础资料,确保清查数据真实可靠。三是严格把握好进度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肖建刚强调,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清查整改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工作完成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各地的用地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到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各市、县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成果质量;加快清理,及时整改;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健全制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市、县发改、住建、工信等部门分管领导,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及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