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生男被多部门花四个小时救下 当场写保证书悔过

13.07.2016  13:08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黄录广)因为找不到放假回家的女朋友,男子竟然爬上大学路某大学院校宿舍楼欲跳下。消防和120等多部门花近4个小时,成功将其救下。昨日,记者从西乡塘警方了解到,男子李某已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写下保证书。

  昨日,西乡塘公安分局上尧派出所民警打开执法记录仪,只见画面中一名穿白色T恤的男子,背靠护墙坐在走廊扶手边上,面朝房外。走廊扶手边的数米远处,一名民警正在对其进行劝说。

  据当时的出警民警介绍,7月10日下午3时许,一名男子拨打110电话报警说:“找了很多天,都没找到女朋友。我也不想活了……”男子说话情绪激动,接线员在安慰中了解到男子所在的位置,即南宁市大学路某大学院校的宿舍楼。上尧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男子就坐在住舍楼5楼走廊的扶手边上。稍微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意外。民警便向110指挥中心和西乡塘公安分局的领导汇报,要求紧急增派救援人员。

  其间,男子又偷偷爬上宿舍楼7楼走廊的扶手边上,并拒绝任何人靠近,手里还不停地把玩手机。当时,天气比较炎热。民警多次以送水为由欲靠近男子将其救下,但均被男子拒绝。下午6时许,男子情绪逐渐缓和。民警在走廊一侧沟通得知,男子期间曾给女朋友发过微信,始终没有收到回复。民警答应帮助寻找女朋友后,男子把手机递过来。期间,消防人员趁男子跟民警聊天、注意力不集中时,冲上去将其抱下。

  据了解,男子李某是桂林人,今年26岁,其口中所说的女朋友是南宁某高校在读大学生,此前早已放假回家。民警表示,两人之间的感情纠纷属于私人私事,选择轻生的方式却导致街道办等多部门紧急赶往现场参与救援处置,耗费了大量的时间,期间急救车等一直在现场待命,造成了急救资源的严重浪费。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和警告,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顾亲人好友等人感受的行为,属于自私自利的行为,也是冷漠亲情的表现。”李某当场写下保证书,请求警方给个改过的机会,承诺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过激行动。随后,家人赶到上尧派出所将男子带回家。

编辑:农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