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检察刑事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05.01.2017  14:38

  广西检察网1月5日讯(通讯员  李茵    刘炳生)值元旦前夕,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该县沙头镇新建村一名生活困难的司法救助申请人家中,现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送上新年慰问品,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感谢人民的好检察官!…”当黄某某从副检察长王锦梅手里接过5000元司法救助金时,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并将写着“刑事救助,为民解困”的锦旗送到检察干警的手上。 

  黄某某由于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一名未成年人驾驶两轮摩托车造成十级伤残,经过法院的判决,由于被告人属未成年人,应由其家属对黄某某作出赔偿,但赔偿款迟迟得不到落实。被害人黄某某年数已高,今年72岁,被撞重伤之后留下了后遗症,经常出现头痛脚痛等症状,并且伴有常年高血压慢性病,致使其生活陷入困境。 

  苍梧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在接待来访过程中了解到案件情况后,认为符合救助的条件,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遂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过审查、报批等程序,为黄某某争取到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2016年以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模式,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积极探索检察三级联合救助工作模式,把司法救助纳入检察院常态化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功能。据了解,苍梧县检察院2016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3万余元,涉及受助对象12人。 

  (作者单位:苍梧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