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带头提高司法公信力

19.10.2016  00:07

     

  广西检察网10月18日讯(通讯员  郭文松 陶建武)10月13日上午,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苍梧县农业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一案,在苍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长金兆军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苍梧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干部到现场庭审观摩,“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4年,被告人刘振业利用担任苍梧县农业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虚构事实,以苍梧县某中草药专业合作社黄栀子苗圃示范基地项目的名义,骗取国家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资金,涉案数额巨大,并据为己有,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此案社会关注度较高,被告人刘振业在立案、侦查、讯问过程中一直拒不认罪,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前制作了严谨周密的出庭预案。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讯问,采取多媒体示证方式进行举证和质证,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逐一进行答辩和反驳。同时,当庭对被告人与旁听者进行法治教育与宣传,警醒党员领导干部及群众要引以为戒,敬畏党纪国法,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刘振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他在最后发表陈述意见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经过审判长和公诉人的教育,对所犯的违法乱纪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恳请法庭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该院结合“两学一做”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来,检察长带头执法办案、出庭支持公诉,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起诉等各环节的执法,有助于提高公诉人的职业化水平。同时,也提升了社会各界对检察职能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坚守和信仰。此举获得了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以及群众的好评。 

  (作者单位:苍梧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