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超四成不良反应来自抗生素

29.09.2015  10:05

  2014年广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

  超四成不良反应来自抗生素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印制了不少用药安全知识读本,通过宣传活动发放给公众。

  是药三分毒,连维生素、滋补药都有可能对身体造成损害。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广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呼吁公众关注药品不良反应,走出用药误区。

  “抗生素能治所有炎症”是误区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区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3752份,报告例数最多的是抗感染药,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抗生素,占总报告数的41.51%。

  该局药品安全专家介绍,老百姓把抗生素称作“消炎药”,很多人觉得只要是炎症,就能用“消炎药”,这是对抗生素认识的一大误区。严格来说,炎症分两大类,一类是由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所引起的炎症;另一类叫做无菌性的炎症,比如说擦伤了,局部出现的红肿热痛等肌体反应。

  抗生素的规范名称叫抗菌药物,顾名思义,只对细菌引起的感染(炎症)有作用,对病毒引起的感染(炎症)是无效的,起不到抑制和杀灭作用。对于挫伤、擦伤、扭挫伤、筋膜炎、腱鞘炎这类无菌性炎症,不是由微生物感染引起,就更不需要服用抗菌药物了。

  合格药物也会有不良反应

  说到药品不良反应,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药品质量有问题,才会发生不良反应。实际上,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据介绍,“合格药品”可以理解为质量不存在问题的药品,因此不能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问题混为一谈。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固有特性所引起的,任何药品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许多药品不良反应是在药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能认为有了不良反应就一定是药品质量有问题,就一定是药品质量事故。

  为什么经过严格审批的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还会出现不良反应?专家介绍,各国的新药审批主要依据动物实验和部分病人临床试验的结果。但是动物与人在生理、病理上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临床试验又存在观察时间短、参加人数少等局限性。许多发生率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发现的不良反应,在审批时难以充分了解,所以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还会引起不良反应,包括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

  有患者提出疑问,对于已经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是不是都应该停止生产?药品监管部门表示,这不一定。有的药品不良反应虽然严重,但是发生率很低,不良反应可以治愈,临床上还需要这个药品,这样的药品可以严格管理,必要时修改药品使用说明书,不一定停产。换句话说,一种药品是否应该停止使用,要对其进行效益与风险的综合衡量才能决定。

  滋补药、维生素也有不良反应

  还有一部分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在一些看似“安全无害”的药物上,比如维生素、矿物质类药物、滋补中药等。

  专家介绍,维生素、矿物质方面的药物,也必须按规定的适应证、用法用量服用,否则同样也会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引起残疾或死亡。例如长期、大剂量服用维生素A、维生素D引起发热、腹泻、中毒,大剂量静脉注射维生素C引起静脉炎、静脉血栓、死亡等。

  即使在常规剂量下,维生素有时也能引起不良反应,如有人口服维生素E每天3次,每次10mg,5天后发生耳鸣、耳聋。此外,许多人服用维生素、矿物质类药物的同时,还服用其他药物,也要注意有没有不良的相互作用。

  还有部分公众有认识误区,认为一般中草药没什么毒性,多服些没问题,疗效会更好。专家提醒,千万不能这么认为。许多中药在不同的剂量下具有不同的作用,例如川芎在小剂量时能收缩子宫,大剂量时反而能使子宫麻痹、停止收缩。因此,同化学药品一样,中药也规定有适宜的使用剂量。如使用剂量过大,也会引起有害反应。

  就连老百姓眼里的一些“滋补药”,也可能对身体造成损害。专家介绍,滋补药也是药,药品本身都有两重性,不但要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不能滥用,即便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仍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

  例如人参,已有许多不良反应的报告,其中有些人是没有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有些人是因为药品的质量有问题,如未按规定条件贮存、炮制、加工等,也有些人是按正常用法用量服用后引起了皮疹、咽喉刺激感、精神兴奋、失眠、易醒、神经衰弱、血压升高或血压下降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患者发现了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的药物,症状严重的或者停药后不缓解的,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治疗。要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果确实属于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

  常用的感冒药有哪些不良反应

  常用的抗感冒药多是由几种成分加在一起的复方药,其中经常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阿司匹林、双氯芬酸、布洛芬、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苯海拉明等,这些药物本身在不同程度上都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皮疹、嗜睡、消化道症状等;极少数患者使用还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如扑热息痛,曾有人报告发生了严重的肝脏损害、大疱性皮疹等,甚至有引起昏迷的;再如感冒通,少数人特别是儿童服用后出现血尿,应该引起重视。此外,抗感冒药多是复方制剂,使用时要避免含相同成分的不同药品联合使用,这种使用会加大抗感冒药的安全风险。

  退烧药使用时应注意什么

  退热药只是对症治疗,发热使用退热药,使体温降低或恢复至正常水平。但是从另一角度讲,发热并非坏事,不仅告诉患者已经有病在身了,同时不同的热型是某些疾病的特征,可以帮助医生作出正确诊断。此外,发热是机体的一种防御反应,发热时机体的吞噬细胞功能加强,白细胞增加,抗体生成增多,这些都有利于杀灭细菌与病毒,所以,感冒发烧,如果不是高热,一般不主张用退热药。

  如何减少药品副作用的发生

  老百姓俗称的“副作用”就是指药品不良反应。在学术上,药品的副作用只是药品不良反应的一种,也叫副反应。一般情况下,药品的副作用程度较轻,如果有的人不良反应程度很重,就要考虑改用别的药。

  药品的不良反应可能涉及人体的各个系统、器官、组织,具体表现为皮肤附件损害(皮疹、瘙痒等)、消化系统损害(恶心、呕吐、肝功能异常等)、泌尿系统损害(血尿、肾功能异常等)、全身损害(过敏性休克、发热等)等。

  患者初次服用某种药品,一般要从较低剂量开始,服用后注意疗效怎样,有没有副作用;如疗效、副作用不明显,遵医嘱可适当增加剂量,但不能超过最大治疗剂量。增加剂量后更要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张若凡整理)

[责任编辑: 李宸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