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完成2015年度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

31.12.2015  18:58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5 年药品批发企业药品 GSP 跟踪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截止11月底,自治区审评查验中心组织完成了全区44家企业的跟踪检查工作,有效规范了相关企业的经营行为。

          根据工作方案,今年跟踪检查对象为全区2013、2014年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取得药品GSP认证证书并经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或开展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批发企业,部分经营冷藏冷冻药品批发企业和有举报投诉记录的药品批发企业。跟踪检查采取不提前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选派经验丰富的检查员重点围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冷藏冷冻药品经营管理、特殊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六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经审查,44家跟踪检查的企业中,17家通过了检查,25家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1家不通过检查,1家因整体搬迁暂停检查。企业存在缺陷项目主要集中在未开展温湿度监测设备和冷藏冷冻药品储运设备的年度校准与验证、未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年度与专项内审、不严格执行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等方面。下一步,审评查验中心还将继续组织完成好相关起限期整改后的复核检查工作。

(认证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