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药品换"马甲"能卖? 北海一商贸公司面临重罚

10.06.2015  13:28

禁止销售药品 换个“马甲”就能卖?

北海一商贸公司面临重罚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吕海锋

        明知药品已经被禁,还要更换包装变着法子出售。近日,北海市海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一批违法生产的中药饮片,涉案价值近2.4万余元。由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明知而为,社会影响较恶劣,海城区食药监管理局拟对当事人处以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

        证件不全  违法生产

        据了解,2015年3月30日,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海城区公园路华西小区住宅内,北海强露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露公司)违规生产中药饮片。随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此情况发函给辖区有关部门,要求调查核实当事人涉嫌生产假药的行为。

        4月1日,海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调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发现3名从业人员正在从事中药的生产包装。虽然现场的员工提供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但未能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而根据相关的药品管理法律规定,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为查清相关生产经营情况,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当场对用于违法生产的中药饮片、加工用具、包装袋等物品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