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30家食品药品生经营企业通过“模范诚信企业”验收

07.04.2016  15:34

自去年以来,河池市针对食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行业存在诚信意识不强或诚信缺失、生产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模范诚信企业”示范建设,推动企业完善诚信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质量管控水平,主动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市30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模范诚信企业”验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4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6家。通过示范引领作用,在行业倡导诚信生产经营,推动食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氛围。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模范诚信企业”示范建设工作,是河池市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六大亮点工程”之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坚持统筹协调,示范引领、分步实施以及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并重,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的原则,制定了“模范诚信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注重实效,稳步实施。 11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选择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享有良好社会信誉和企业形象、无不良信用记录、基层设施较好、管理人员责任心强、愿意配合示范建的14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创建。食品生产企业从企业资质、生产条件、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标准、质量信用共五个方面进行创建,通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投入资金改造生产工艺,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做到产品质量可查询、可追溯和可监控;通过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公示栏,构建企业内部员工和公众监督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药品经营企业严格产品采购管理和进货验收,确保产品来源合法、票据齐全、无伪劣产品和虚假广告,在经营管理上做到“四统一”,即统一规范各类产品提示语、统一集中悬挂经营许可证照、统一产品销售分类陈列及标识、统一档案材料管理,进一步提升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强指导,扎实推进。 市本级及11个县(市、区)监管部门按照诚信建设与行政监管相结合,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原则,深入试点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培训,指导其改造生产经营条件,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企业遇到问题能解决,实施标准不走样。食品生产企业主动配合,投入资金对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工艺流程、设备设施、食品检验室等进行改造,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授权人制度,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在推进工作中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互通信息,及时研究处理确保创建工作平衡有序开展。

四、总结经验,带动提高。 各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辖区示范单位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示范单位进行自评。在自评中发现问题的,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认真总结经验,把创建工作中的好方法推广运用,促进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达到“模范诚信企业”的示范效果。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及当地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模范诚信企业”示范建设宣传活动,报道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果,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为全市食品药品诚信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苏 毅 谭晓宁)

 

联系电话:256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