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学习会

10.04.2017  21:45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实施,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药品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企业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规范经营,4月7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学习会,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覃映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柳州市各县(区)局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70余人参加了会议。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覃映雪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贯彻落实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出明确要求:一要牢固树立“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思想意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 诚信 经营。二要加强对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等重点环节管理,切实做好相关记录,按规定留存相关资质证明与供货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票据,在药品销售环节重点加强对处方药销售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的管理。三要严禁挂靠经营、走票、出租出借证照,严禁为其他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药品经营场地、资质证明以及票据。会上,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科食品药品稽查专员谭伟伟通报了近期飞行检查的情况,对2016年度药品流通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并重点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详细讲解。

  通过学习,柳州市全市药品监管人员及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的认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保障柳州市人民用药安全奠定了基础。

  (图文/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韦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