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6.12.2016  15:07

      为进一步加强玉林市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旅游市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旅游景区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以旅游景区(点)及其周边旅游度假消费地等为重点区域,以旅游团餐提供者、农家乐为重点场所,以节假日、节庆活动等旅游高峰为重点时段,加强监督检查。在食品流通环节,严厉查处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在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自酿酒、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河豚鱼、野蘑菇等行为,严查豆浆、四季豆、海产品加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制作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严查超能力、超负荷供餐等行为;在药品流通环节,严查药店从业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等行为。同时,要求旅游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督促企业突出重点开展本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自查。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中,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382人次,检查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68家次、餐饮单位811家次、药品流通企业205家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04份,责令整改181家次,责令约谈18家次,警告10家次,行政处罚1起,罚没金额0.5万元,培训经营者和从业人员614人次,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4780份。

      经过此次专项治理,旅游景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广大游客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今年以来,我市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良好,无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