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广西严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20.03.2019  23:00

  3月19日,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立即下发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在全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针对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置执业药师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零售药店未按照规定配置执业药师的,结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一并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开展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各市市场监管局将信息汇总上报自治区药品监管局,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有在职工作单位的,由自治区药品监管局通报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记者 李舒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