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食药监局采取措施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14.10.2016  16:10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6年10月1日的正式施行。为规范我市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梧州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针对该问题已于7月底开始对网络订餐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第三方平台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网络订餐平台公示信息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核查我市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入网餐饮服务经营情形。主要检查覆盖率比较广的“美团”“支付宝”这些常用第三方平台,检查其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逐户检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相关信息,目前已检查了如:威尔登、瑞来客、华莱士、崇善米粉店、桂香苑、赵记担子粉等90家店铺,检查其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在第三方平台公示的地址是否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真实地址,是否存在出借、变造、伪造许可证等情形,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形, 严格对餐饮单位的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包装材料使用等情况摸底检查。第三方平台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审查许可证等。截止到目前为止,检查企业均能提供有效证照及台账,并未发现违法行为。

经过2个多月的排查,现已摸清辖区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基本情况。该专项检查总出动执法车辆15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74人次。

        我局将持续关注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的发展情况,建立第三方平台长效监管机制,检查其他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现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无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和第三方平台存在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从而全面规范网络订餐行业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餐饮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