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山镇帮助贫困群众住上新房

05.01.2016  11:23
 “告别漏雨的老屋,住进了钢筋水泥房,安全又合用。”日前,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大莲塘村低保户麦小妹搬入了温暖明亮的新居,一家人喜笑颜开。

  2014年,该镇大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差的问题,切实改善贫困农户的住房条件,帮助最贫困的群众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安居梦想。

  加强领导组织,加大宣传力度。镇领导班子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落实工作方案,部置驻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利用张贴宣传标语、走家串户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共出动宣传车36(辆)次,发放宣传单1600多份,张贴宣传画120余张,制作宣传栏专题墙报2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严格落实程序,排查补助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严格落实“户主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张榜公示”程序,筛选危房改造工程住户,确保改造能让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特困群体受益,真正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明确补助标准,跟踪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申请对象建房面积及补助标准的指导,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干部要向补助对象说明其建房要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明确一般贫困户补助1.8万元,低保户补助2.1万元,五保户补助2.6万元;为帮助、督促农户早日建成房屋,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每月如实了解建设进度,各村实行限时办结制,通过定对象、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等措施,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按建房要求完成改造任务,保证农户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据了解,2014年该镇共有260多户住户申请进行危房改造,经严格把关甄别剔除了20多户不符合标准的住户,实施危房改造任务的240户住户,目前已全部竣工,完成率100%,超过半数住户已入住新居。(欧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