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都不落下——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部如期完成

16.10.2017  18:36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今年7月至9月,我区集中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截至9月29日,全区14个设区市、120个县(市、区、开发区)、1249个乡镇(街道)、16232个村(社区)已经全部如期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按期完成率达100%。这是广西第一次在选举期内全部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出了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换出了团结坚强的好班子,培育了风清气正的好生态,为我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在整个换届工作中,我们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坚持“三个强化”,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注重精准指导,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推进。

  ——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加强总体谋划。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换届工作责任制,其他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包村(社区)指导,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压紧责任。全区14个市、120个县(市、区、开发区)、1249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或意见,召开了动员会。

  ——强化督导检查。自治区成立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每个组负责对2个市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进行全程督查和指导。全区市级派出换届风气督导组66个,县级派出665个,乡镇派出8662个,市县乡三级分别开展2816、20026、71909次督查,强化了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检查。

  ——强化工作指导。设区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片联系包干,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包村(社区)指导,加强具体指导。全区共成立县级工作指导组967个,成立乡镇驻村工作指导组14912个,实现换届工作指导全覆盖。

   坚持标准,把好人选质量关

  注重从源头上把好村(社区)干部政治关、作风关和廉洁关,切实选准村(社区)干部,配强“两委”班子,增强基层组织领导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严审资格条件。各地认真摸清候选人的真实情况,对候选人的政治关、作风关和廉洁关进行严格把关,对群众有反映、各方有争议的人选从严把关。本次换届,因资格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有2856人,2324名时任村干部不符合资格条件,2848人被依法依规取消候选人资格,确保了进入“两委”班子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人员条件过硬、群众信服。

  ——选好带头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选拔党性强、作风好、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指导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依照程序从严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对本村(社区)一时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提名人的,由上级党组织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社区)任职,绝不降格以求。

  ——注重优化结构。各地采取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优选以及县乡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村干部跨任等办法,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符合选举规定条件的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人才中推荐“两委”候选人。注意选拔推荐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逐步提高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的比例。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注重选拔推荐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依法依规,确保公开规范有序

  各地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动员基层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严格依法依规选举,严格规范程序步骤,确保阳光选举、和谐换届。

  ——严格规范程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民政厅联合印发了《阳光选举 和谐换届——广西2017年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手册》《阳光选举 和谐换届——广西2017年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和换届流程图,帮助全区各地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过程,并重点严把选委会推选关、选举办法制定关、候选人提名关、人选资格审查关、投票选举关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得合法性、有效性。

  ——认真做好党员动员和选民登记工作。各地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宣传的基础上,细化措施,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对在家党员和常住人口,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个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和村(居)民,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动员返乡参加换届选举;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本人申请参加村委会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精心组织大会选举。严格规范大会的组织程序,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居)民见面,严防出现不正当、非法拉票行为。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严防诱导投票、重复投票、非法委托投票、违规使用流动票箱等问题,保障村(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意愿。投票结束后,当场密封选票、当场销毁多余选票、当场公开唱票、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自治区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17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肃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严明纪律要求。换届选举前,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与候选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选前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针对有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明确严肃换届纪律的责任主体,提出“十个严禁”、“六个一律”的刚性要求,压实责任。

  ——加强全程监督。推行“全程签字”制度,组织参选人对换届选举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签字确认,确保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市县乡三级开通专门举报电话,设立专门举报信箱,公布“12380”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在村级探索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居)民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从严从快查处。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换届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提高换届纪律执行力和震慑力。本次换届,14个设区市共收到1842起信访举报件,查核1818起信访举报件,查处94起违纪违规案件,处理137人,有效防止了矛盾和问题蔓延升级,整个换届工作中没有出现大规模上访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