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出实招,抓落实,促效率”助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10.11.2015  18:54

  广西财政厅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0号)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本级201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5〕32号),切实加快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一、认真梳理,加快速度。各预算单位对年初部门预算、年中追加、上年结转资金中的应报而未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和梳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限时办结的要求组织实施。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时间,尽快办理采购资金支付,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果。 

  二、限时完成,注重时效。各预算单位务必于2015年11月10前完成对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除特殊情形外),并报送政府采购计划使用年初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务必关联预算。 

  三、提出要求,加大问责。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督促所属各预算单位,加快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对未按规定要求,财政厅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信息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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