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落实新规,需要地方人大联动的"下文"

08.06.2016  11:03

  自2005年以来,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大会议连续十年坚持审议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并作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决议。人大监督指向民生热题正是监督法关于选定监督议题的要求。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守护一方生态,收到很好的监督效果。

  新环保法把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作环境报告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的年度环境报告,足见国家层面审视环境保护严峻形势,回应社会关切,用立法和监督等法治方式全面推进环保工作、积极改善环境质量的决意。

  全国人大常委会自2014年以来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检查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并就环境保护法等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的内容。在我国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严重,多年积累下来的环境问题集中爆发的严峻形势下,如何消除大气污染的“心肺之患”和水污染的“心腹之患”,社会关切,民望殷殷,正是人大立法和监督的指向。

  然而,落实环保法新规,不但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开题”,还需要地方人大联动的“下文”。风在动、水在流,环保立法和监督需要全国“一盘棋”,做到上下联动、横向行动、内外互动,才能打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