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09.05.2018  22:35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知的要求,南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南宁市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该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首先需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失信关联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企业”“重点关注名单—工商异常名录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非法集资预警名单”等信息进行归口核实,并及时下发失信整改通知,引导失信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第二阶段需对已整改失信行为的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失信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该任务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快速反应,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做好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相关工作,并做好跟踪、汇总、报送总结工作。经核查,需我市开展整治的“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及“失信关联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企业”共26家,“重点关注名单—工商异常名录名单”企业共485家,“重点关注名单—非法集资预警名单”企业共8家。截至目前,《涉金融领域失信告知函》共发出400余份,非法集资预警名单核实不存在非法集资嫌疑2家,核查属实已进入公安处理流程类3家,已停止业务类3家。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关注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加强宣传引导,明确职责监管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严惩各类失信行为,确保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切实履行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职责,为涉金融领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