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5名落马高管看国企腐败重灾区:能源领域最严重

18.05.2015  13:06

 

      国企重拳反腐,蛀虫屡屡浮现。5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辽宁省阜新市委常委、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刘福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打“老虎”也拍“苍蝇”,揪出了一大批国企蛀虫。记者梳理发现,2014年至今,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至少公布了115名国企高管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信息。

  有油水的地方最容易滑倒。我们在欣喜于一个个贪赃自肥的国企蛀虫被揪出的同时,也应将目光放在国企腐败缘何易发多发上,透析哪些领域、哪些环节最易滋生腐败,需要加强治理。

   石油、电力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型企业最易滋生硕鼠  

  4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曾为中石油“掌门人”的蒋洁敏,是十八大后首名“落马”的中央委员。

  国有企业滋生硕鼠甚至是“老虎”,已经不是什么新闻。蒋洁敏、王帅廷、宋林、孙兆学、徐建一、廖永远、王天普,十八大以来,仅“老虎级”国企高管便有7人“落马”,映射出国企腐败的严重性。那么,哪些国企最易滋生硕鼠,是腐败的重灾区?透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去年至今公布的115个“落马”国企高管,可窥探一二。

  从类型上看,115名“落马”国企高管所在企业大致可分为以下领域,其涉案人数分布如下:能源领域24人,占20.9%;机械与制造领域14人,约占12.2%;建设投资领域13人,约占11.3%;电信领域11人,约占9.6%;交通运输领域6人,约占5.2%;金融领域4人,约占3.5%;传媒、冶金、出版、烟酒等其它十多个领域43人,约占37.3%。

  这一分布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能源、建设投资、机械与制造、电信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型企业是国企腐败高发区。其中, 石油、电力等能源企业尤易滋生硕鼠。24名能源企业“落马”高管中,有8人在电力企业、7人在石油天然气企业、7人在煤炭企业、2人在其他能源企业。

  “这样的结果并不让人意外。”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贺夏蓉认为,能源、建设投资、电信等企业关系国计民生,不仅资本雄厚,还居行业垄断地位,掌握着稀缺市场资源,因而容易成为权力寻租和以权谋私的重灾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专家表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哪里问题集中就向哪里发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型企业腐败易发多发,反腐的重拳就应落在这里。

   一把手、企业副职、关键岗位负责人等“实权派”最易身陷贪腐  

  透过115个国企腐败案例,哪些国企高管最容易腐败,也变得“有迹可循”。

  董事长、总经理等一把手毫无意外地成为国企腐败分子中的“大多数”。记者梳理发现,在115名“落马”国企高管中,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一把手共有65人,如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红梅等,占比约56.5%。

  一把手之外,一汽集团原副总经理安德武、四川省投资集团公司副董事长赵德胜等企业副职,成为因腐败“落马”的第二大群体。115名“落马”国企高管中,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副职共有39人,占比近33.9%。

  此外,身居要职或“肥缺”的关键岗位负责人,也是腐败高危人群。115名“落马”国企高管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运行总监等关键岗位负责人共有11人,约占9.6%,如天津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济师孟照勤、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会计师贾东、南方航空运行总监田晓东等。

  “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岗位负责人等国企高管掌握着企业资源、资产、资金的管理处置权,自然而然容易成为社会争相‘围猎’的对象。”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课题组组长邓联繁教授告诉记者,“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一把手权力相对集中,在监督制约不够严密和有效的条件下,很容易成为脱缰的野马,滑向贪污挪用、权钱交易的深渊。

  值得注意的是,国企腐败分子常常在政治上拉帮结派,在经济上相互牵连,往往导致“查处一个、揪出一窝”。其中典型,当属中石油腐败窝案。自2013年3月中石油反腐序幕拉开后,陶玉春、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等多名中石油高管先后被调查、免职。

  “‘群蛀’是国企腐败的一大特点。”专家表示,国企高管通常可以“感召”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形成内部人控制和攻守同盟,发现时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

   财务管理、业务承揽、物资采购等生产经营环节风险系数最高  

  国企生产经营环节,腐败风险点在哪?

  记者梳理115个国企高管“落马”案例,发现有26人公布案情,主要涉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经商办企业等事项。其中,涉嫌受贿者最多,约为21人。由于公布的案情较为简单,罕有国企高管案发环节的信息,这26个案例并不足以揭示国企生产经营的风险点。但通过其他已经公开的信息可以发现,以下环节较易滋生腐败。

  一是财务管理环节。发生于此类环节的腐败主要为贪污,如中远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敏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报销个人费用,中冶科工副总工程师张哲英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巨额工程款据为己有。

  二是业务承揽、招投标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如中央巡视组指出,中国海运集团有的通过关联公司承揽大量业务,贴着企业发财;三峡集团公司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物资采购、销售等环节。发生在此类环节的腐败也多为权钱交易和为亲友谋利。如中央巡视组指出,中船集团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中国联通公司有的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权与承包商、供应商内外勾结,搞权钱、权色交易。

  《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也印证了这一分析。该《报告》显示:在109例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有104例案件的案发环节明确。其分布情况为:财务管理过程18例,工程承揽过程12例,物资采购过程10例,产品生产过程和贸易过程均为5例,薪资管理过程2例,公司设立变更过程、融资过程、人事变动过程各为1例,其他日常经营过程49例。

  专家表示,财务管理、业务承揽、物资采购等环节,资金密集度高、与企业外部关联度大、诱导因素多,加上民主决策、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因而容易滋生腐败,是国企廉洁经营的主要风险点。同时,其他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三重一大”事项,也容易滋生腐败。

  坚持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4月29日至5月8日,2014年中央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陆续向社会公布,本轮被巡视的8家央企皆针对“利益输送”、“靠啥吃啥”、国资流失等问题进行了整改。而今,全部针对央企的2015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已经结束,第二轮巡视也即将拉开帷幕。人们期待,国企反腐强力推进,既为国企治病强身,也为全面深化改革扫除障碍。(本报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