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单位联席会顺利召开

25.01.2016  13:20

  广西检察网1月25日讯(通讯员 江恩丽 梁嘉桦 韦君宁)1月20日下午,蒙山县检察院与该县人民银行、县农商行、县工商行、县农发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11个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单位在蒙山县检察院举行以“共建预防 携手发展”为主题的联席会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海清、分管领导和预防局同志以及11个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了会议,梧州市检察院预防局肖明辉局长到会指导。 

  李海清检察长在联席会上指出,当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这个新常态就要求预防工作刻不容缓,需要策马扬鞭。要“注意新动向,把脉新状况,创新新举措,扩大新成员,丰富新内容”。要积极探索预防工作新机制,科学谋划符合部门特点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举措,不断丰富共建活动的载体,增强共建单位的联系和情谊,齐心协力构建社会化预防大格局。 

  会上,各共建单位紧紧围绕本单位抓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和经验交流发言,并就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单位纷纷表示,今后会继续保持与检察院的交流和沟通,争取在队伍素质、预防形式手段上有一定的提高,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杜绝预防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表示继续与检察院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长效运行机制,希望检察院预防部门能够积极深入部门,围绕部门业务特点的开展有针对性个案分析,开展专题知识讲座,不断提升预防工作的专业化和针对性,扩展预防渠道,提升预防层次。 

  最后,市检察院预防局肖明辉局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从小处着手,抓早抓小,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新梳理各类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更废,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并由指定部门负责监督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三要开创预防工作亮点化、常态化模式,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不断深入部门,注重调研分析,不断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要不拘一格,不断丰富预防活动载体,增强预防工作的活力。四要预防部门建立完善检察官联系惠农扶贫项目制度,延伸预防触角,充分发挥预防关口前移,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作者单位:蒙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