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09.08.2016  15:10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根据南宁市《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江南区制定了《关于印发<江南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城区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一、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保障公示责任落实到位。

  城区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都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责任梳理,城区食药局、环保局、住建局等24个单位应按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公示内容,合理规范公布。

  按《江南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定的公示内容,城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三、建立公示平台,统一公布渠道。

  为集中管理和方便社会监督,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开设了行政执法公示统一平台,该平台作为发布行政执法信息的主渠道,目前24个执法部门已被开通权限,统一在该平台发布本部门相关执法信息。

  四、纳入绩效考评,狠抓落实。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情况已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凡未按照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单位将由城区监察部门进行督查和整改,以此推进该项工作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