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做试管婴儿最高补助5万 请注意申请补助条件

02.02.2016  10:07

  广西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服务实施方案

  做试管婴儿最高补助5万元

  记者1日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了帮助有再生育愿望且具备再生育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现再生育,重建美满幸福家庭,广西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服务实施方案,独生子女死亡且患有不孕症等情况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可以获得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救助,最高补助5万元。

  据介绍,服务内容将围绕再生育技术服务环节,针对影响再生育功能的相关疾病进行检查治疗,对采取辅助生殖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扶助。

  补助费用应为服务对象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产生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包括常规检查项目(生育条件评估)、辅助生育技术诊疗、孕产期保健等。

  按实际费用结算,夫妻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若辅助生育服务一次未成功的,一对夫妻可以根据临床需要享受多次补助,但多次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

  温馨提示

  申请获得补助的条件及材料

  ●该方案服务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

  ●2016年1月1日零时前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未再生育(含依法收养)的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后未自然怀孕,并经具备相关资质的医院诊断为不孕症,需接受辅助生育治疗的;

  ●夫妻双方均有辅助生育意愿的均可提出申请。

  ●服务对象应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县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现无存活子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独生子女伤残的,需提供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包括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不孕症疾病证明书。(记者 陈佳嘉)

[责任编辑: 李宸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