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杀名表回家竟越看越假 网店“假一赔十”难兑现

01.12.2014  12:54

   “双十一”秒杀名表 拿回家竟越看越假

  网店承诺“假一赔十”难兑现,消费者索赔发现“没那么容易

涉事网店打出的“正品保证,假一赔十”承诺。

  “双十一”特价秒杀手表,网店信誓旦旦承诺“假一赔十”,而当顾客罗先生怀疑买到假货时,网店店主不仅没有正面释疑,还以“已经拆卸”为由,不再搭理罗先生。

  11月30日,记者帮助罗先生联系厂家得知,该网店并非厂家授权的网络销售商。目前,罗先生已向消委会进行投诉。

  手表“秒杀

  低价购回却发现像是假货

  “还承诺‘假一赔十’呢,到现在都没有正面给我回复!”今年“双十一”刚过,南宁的罗先生就向本报记者反映,他参加淘宝网“秒杀”活动抢购到一款某知名品牌的手表,到手后怀疑商品是仿品,与店铺所承诺的“原装正品”不符。他向店铺掌柜反映时,对方一直拒不回应,还以“已经拆卸”为由拒绝处理消费投诉。

  罗先生的怀疑主要有几点:一是“秒杀”得来的这款手表,价格低得惊人;二是在手表品牌官网上的“网络销售认证”中,该网店并未在榜;三是手表品牌官网上教消费者辨别假货时,所用的“假货”图片和制造号码,与他手上这块手表非常相似。怀疑归怀疑,店家始终否认售假,罗先生也拿不出更多依据,他只好先申请退款,再提索赔。

  官方求证

  该网店不在授权店铺之列

  记者从淘宝网这家名为“香港太子钟表直销”的店铺上看到,罗先生购买的这款光动能手表,在“双十一”期间标价低至420元,并以“秒杀”价350元供顾客抢购。店铺还挂出“正品保证,假一赔十”的标语,并贴有一份所谓的品牌网络销售商授权书。

  记者尝试联系该店铺,店家“北欧的神话2009”回复称,他的店铺并非官网授权,而是专柜授权。至于商品是否为假冒产品,对方只称“是香港组装的,值得这个价”。

  然而,记者查询该品牌手表官方网站公布的网络加盟店铺列表,发现有四五家淘宝网的加盟店,但没看到“香港太子钟表直销”店。而更大的疑点是,罗先生手上这款手表的制造号,与官网所揭露的假冒商品图片一模一样,都是880807;而官网解释称,真品行货的编号应该是“手表型号+制造号”,具有唯一性。

  记者致电该品牌手表的客服人员了解到,目前国内授权店铺里,还没有叫“香港太子钟表直销”的店铺,罗先生所购这款手表,虽然不能通过手表制造号立即查知商品真假,但其货源渠道极为可疑。客服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如果选择购买的渠道不正规,除了商品真假难辨之外,售后服务也将无法得到保障;消费者如果买到假冒的手表,可以向工商或消协投诉。

  律师提醒

  可向交易平台提供者索赔

  罗先生认为,当初他就是看到店家“假一赔十”的保证,又被那张“网络销售商授权书”所蒙蔽,才轻信花350元能抢到名牌手表。他告诉记者自己不奢望获得10倍赔偿,但是店家应该按照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对他进行赔偿。

  广西消委会志愿律师、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泽明认为,根据新《消法》的规定,罗先生可以要求在退款之外,获得3倍赔偿;如果网店不予退赔,罗先生还可以向淘宝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近日,罗先生将自己的消费遭遇投诉至广西消委会,并已获得了受理。广西消委会已将罗先生的投诉转至浙江消保委,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工商、消协,促成电商平台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记者也将继续关注罗先生的维权经历。

  (记者 蒙进煌 实习生 黄小娟 文/图)

  新闻1+1

  “双十一”网购如何维权?

  网购的一个特点就是无法现场体验,加之快递过程的不可控因素,容易导致收到货物后不满意的情况。许多消费者由于怕麻烦,常常不了了之。其实在这方面,国家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七日无理由退货

  今年3月1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施行,填补了我国在网购方面的立法空白。其中就明确规定,消费者拥有“七日无理由退货”后悔权。

  消费者网购后,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可见,凡是消费者不能真实地看到、触碰到实物的消费方式,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有七天的“后悔”权利,所以广大消费者网购后,对已经到手的“宝贝”无论有何种原因,均可退货。

   网购平台有先行赔付责任

  根据新消法,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

  如果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先行赔付。法律规定平台赔付以后,还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工商总局明确退换货问题

  尽管已经有新消法,可部分网店单方设置不予退货的霸王条款和提高退货门槛等手段,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合法退货权。因此,消费者下单前要看清商家的“告示”,多看评语,回避不良网店。

  最近工商总局也约谈多个电商平台,明确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相关问题。要求排除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都要说明理由、明确标注,标注要落到每件具体的商品上。

  此外,明确了“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查验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

  网购的几条建议

  1.在正规的购物平台进行购买。

  2. 在退换货的问题上,购买前双方把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说清楚,在符合消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约定。

  3. 保留购物凭证、聊天记录,这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武器”。

  4. 如果网购时权益受到损害,无法与商家和平台解决问题,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向物价、工商、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等行政部门申诉。

  (综合)

编辑:汤洁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