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风波”难平息 为什么总习惯不相信裁判?

07.06.2015  21:35

  几天前中超联赛鲁能泰山客场战平贵州人和之后的“裁判”风波,至今没有平息。大家都在等待中国足协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公布相关证据,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在等待结果的时候,有一个疑问很自然地浮现在脑海之中,那就是事情的起因,在于鲁能球员对下半场比赛中的一次关键性判罚有不同意见,赛后与裁判交流时,将事态扩大。问题来了,看来,所有的根源还是在于我们近乎习惯性地“不相信裁判”。

  “不相信裁判”,在中国足球、中国体育乃至整个中国社会,都有着根深蒂固的基础和渊源。上至顶级联赛,下至草根足球甚至单位内部的对抗、朋友之间的“野球”,因为“不相信裁判”出现的争吵、纠纷乃至斗殴等事件层出不穷,以至于不少地区没有人敢出面组织准备较有规模的比赛。最出格的举动,出现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中,李晓霞在比赛中战胜了队友丁宁,丁宁在现场坚持认为外籍裁判有专门针对自己的不公正判罚……

  本报记者 李志刚                     

  裁判行使的是“公权”

  现在一提起裁判,不少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不信任”,甚至有人会说“为什么裁判就可以不受质疑,为什么场上场下都不允许找裁判理论,难道他们做错了也不许别人说吗”?事实上,裁判在执法的过程中,行使的是“公权”,一般的人,尤其是比赛的参与者,还真就不能直接提出质疑。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相关体育行政部门,授权单项体育协会对裁判员进行分组审批、注册、管理和考核。裁判作为体育比赛中负责维持赛场秩序,执行比赛规则的具体人员,既是比赛的执法者,也是组织者和领导者,是体育赛场上一种社会契约行为的体现。具体到足球裁判员,他在场上的裁判活动,是足协对足球运动进行管理的组成部分,其权力来自中国足协的正式授权,是代表足协对比赛进行组织、管理、指挥、仲裁等活动,这一权力是国家对体育竞技进行管理的“公权”。

  为什么会有人“挑战”

  一说到“公权”,可能会有人觉得“意外”,认为“不会吧,这么夸张”,因为在其他的大部分社会活动中,一般的人不会想着轻易挑战“公权”。原来不会干、不想干甚至可以说“不敢干”的事,怎么一到赛场上尤其是到了足球场上,就有人干了呢?

  客观地讲,在1994年中国足球实行职业化改革之前,挑战乃至围攻裁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但远不如此后密集,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几乎每一场足球比赛,都有会球迷高喊“黑哨”,都会有球员在场上场下质疑甚至侮骂裁判。这里面有没有裁判的原因?当然有,而且很严重。中国足球的职业化改革,让比赛的商业气息越来越浓,这直接导致原来的“官哨”迅速变成了“黑哨”。在几年前的“反赌风暴”之中,包括陆俊在内的多名裁判锒铛入狱,让中国裁判的权威跌至谷底。此后被快速提拔起来的一批裁判,要么年轻,要么岁数不小但此前执法经验却少得可怜,被统称为“嫩哨”,业务水平和经验的缺失,导致他们在场上多次出现错判、漏判乃至“反判”,触动了参赛队伍、球迷的心理底线。与此同时,裁判委员会隶属中国足协,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可以规范裁判行为的“裁判监督”,被广泛认为只是“走个形式”,这就给参赛球队、球员、教练员乃至俱乐部工作人员留下这样一个印象——一旦离开了赛场,就没地去“说理”了,他们觉得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一有机会就想“说道说道”。

  社会转型“公信力”缺失

  裁判作为一个群体如同足球、篮球等作为一个竞技主体一样,其社会公信力也来自它本身,,要取信于社会和公众,就要时刻注意维护自己的社会形象,这是生存、发展、壮大、开拓的基本条件。但抛弃裁判自身的客观原因,现在大众的“不信任”感觉,早就不仅仅体现在竞技场上,而是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有所反映。

  从整体社会来看,我国现在处于深刻转型的阶段之中,社会群体和组织正在经历不断解体、重组的过程,社会文化出现断层……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传统意义的社会信任结构出现解体、而新的社会信任结构又尚未正式建立起来,导致“习惯性质疑”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态。正是整体性的信任缺失,导致在不少层面上,大家都习惯质疑权力、质疑权威、质疑具体执法人员,足球裁判就这样被推上了“质疑台”,以至于无论他们做出什么样的判罚,都会引发别人的质疑。

  “不能输”的失衡心态

  几乎所有的球队,都坚信自己在裁判身上吃过亏,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社会现象。事实上,这个心态远远不仅体现在足球等竞技体育当中,而是一种社会普遍心态:大家教育孩子在班里“要争当第一”,在单位中“要出人头地”,在社会生活中“要留个心眼”……总之,“怕吃亏,只能赢,不能输”,小至具体的个人,大至一个组织和单位,经常过得很焦虑。

  这种浮躁心理、不满心态,经常被带到足球场上,俱乐部、球队、主教练、球员、球迷乃至媒体,都对胜利无比渴望,稍遇挫折便十分失望甚至气急败坏,而在这个时候,一旦场上的具体判罚出现了“疑问点”,满腔的怒火顿时就会冲着裁判而去。至于后果?长期的社会实践和历史文化传统,让不少人至今还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让不少人认为只要没有直接动手,“追逐、拦截、侮骂、恐吓他人”并不算是违法行为;让不少人有着“不明确支持就是反对”的反逻辑思维……

  其实呢,每一个成年人,都是一位“裁判”,你的心态、选择、具体做法,将直接影响你周围的“小环境”。如果你不相信裁判,也许就意味着对生活、对未来失去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