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台细则 装修100平方米房屋最高提7万公积金

06.08.2015  09:48

  8月5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获悉,即日起,装修房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了,最高限额为700元/平方米。据了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2015)24号要求,贵港、桂林等三地公积金中心已陆续推出该业务。目前,区直中心也制定了提取细则,推出了该项业务

   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

  细则:自2015年6月1日起装修自住住房,且提取申请时间在住房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案例:王先生今年5月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6月开工,他的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呢?

  区直中心提取科科长黄践称,广西首度推行装修提取业务,每个中心可能会根据各中心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细则,区直中心在装修提取方面,不限定新房或旧房、面积大小等,均可提取公积金。由于涉及的金额和面都比较大,因此,必须是今年6月1日之后发生的装修行为,以装修合同上的签约时间为准,因此王先生5月份签约,已经不在提取范围内。

  另外,黄践提醒市民,装修的提取时限为一年,因此,想要提取的职工,要注意在相应的时限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