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打击销售病死猪肉违法行为

07.09.2016  20:08
  为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猪肉,7月至8月,西乡塘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开展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西乡塘区以《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发动城区各兽医站及村兽医积极参与开展广泛的摸排工作,向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畜禽及其产品经营者广泛宣传,提高管理相对人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认知与理解,增强其动物防疫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管。督促屠宰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所购猪肉必须加盖“两证两章”,进入市场销售的肉类必须具有检疫合格证明,并能进行追本溯源。同时督促生产企业加大对猪肉等肉品的检疫检测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深入养殖企业实地查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鼓励养殖企业积极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杜绝病死猪随处丢弃和流入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此次行动中,西乡塘区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5次、检查生猪屠宰企业6家、养殖企业42家,查获病死猪肉4680公斤并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