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区检察院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

02.03.2016  09:47

  广西检察网3月2日讯(通讯员龚顺利 曾丽华)“同学们,图片上的坏人拿刀威胁小明要他交出钱,这种行为叫做抢劫,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这是近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检察院组织干警为辖区中小学生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法制课上的一幕。 

  法制课上,该院检察干警官从去年查办一起未成年偷窃案件入手,以“小陆偷了摩托车,为什么检察院还对他做出不批捕处理,这其中是否存在猫腻?”为切入点吸引同学们好奇心,引发同学们展开思考,进而对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一些基本刑事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检察院、法院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逐一进行解释。随后以“偷10只鸟换来10年刑”案件指出不知法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主要成因,教育同学们知法、明法,不要盲从“哥们义气”,亦不要“傻里傻气”贪图新鲜,为了一时气愤,为几块钱网费,一部手机就让自己走上不归路。在遇到违法犯罪侵害时,谨记沉着冷静,首先保护自己,再向家长或者警察求助,不要盲目上前。检察干警来源实际、贴近生活的上课风格赢得了老师、同学们的阵阵热烈掌声。 

  据了解,此次活动先后在4所中小学开展,受教学生2000多名,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活动以同学喜闻乐见的短片故事讲法、释法,寓教于乐,受到了师生的欢迎,达到了使学生“愿意听、听得懂、记得住、做得到”的普法目的。 

  (作者单位:贵港市覃塘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