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广播电视节目禁用“嘉宾主持”

01.07.2015  13:39

  台胞在大陆口岸通关资料图 王东明 摄

  中新网7月1日电 广播电视节目禁用“嘉宾主持”、台胞来往大陆无需签注、6省试点跨省缴纳交通罚款、京沪启动离京退税政策……进入7月,一批新规新举将正式实施。

   广播电视节目禁用“嘉宾主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不得设置“嘉宾主持”等。通知今起正式执行。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主持人上岗管理规定。新闻、评论和访谈类节目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辅助性主持岗位;广播电视节目要明确主持人和嘉宾的分工,主持人应承担节目的串联、引导、把控等功能,不得设置“嘉宾主持”,嘉宾不能行使主持人职能。

  通知还要求加强主持人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加强主持人和嘉宾教育培训,做好主持人资质清查和主持人、嘉宾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台胞来往大陆无需签注

  7月1日起,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同时,公安机关年内将实施电子台胞证。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取消了涉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办理签注以及签注签发管理的相关规定。

  据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自7月1日起不再办理台胞签注,口岸边检机关不再查验台胞签注,台胞仅需持有效的台胞证即可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台胞证有效期不变,仍为5年。

  台胞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不变,从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申请来大陆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在大陆的台胞可就近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台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胞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

   6省试点跨省缴纳交通罚款

  公安部等三部门决定自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

  此次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现场做出的罚款处罚,且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是处罚地所在省份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情形。

  当事人在上述6省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其中,在河北、安徽、山东、贵州受到处罚的,还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上述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

   京沪启动离境退税政策

  北京和上海自7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按照规定,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在制定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可以按照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11%,退回增值税金额。

  目前北京确定的首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有86家,其中包括多家大型百货商场和旅游特色商品经营企业。首都国际机场T2、T3航站楼将设立海关查验场所和退税代理机构场所。

  上海首批悬挂退税商店标识的退税定点商店共27家,主要分布在上海中心商业街区、旅游购物景区以及涉外居住商业社区。境外旅客可以在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进行离境退税。

   婴儿配方食品包装无中文标签不得进口

  由国家卫计委制定的一项新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新标准7月1日起实施,新规明确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在内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上,应标示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以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

  新规还规定,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其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此外,新规还明确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具有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因此其标签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网购到“山寨”专利产品可举报

  不少消费者都曾遭遇过网购到的专利产品是“山寨”版。新修改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如果接到投诉后,经审查认定是专利侵权的,电商平台就要及时删除或屏蔽相关网页。

  相比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新修改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在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并且有针对性地增加了加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行政执法等内容,将为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市场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京津冀首批协同标准实施

  京津冀三地《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路侧单元应用技术规范》、《老年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要求》区域协同地方标准7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京津冀首批协同标准。

  其中,“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地标适用于收费公路电子收费系统和停车场收费系统,自动车辆识别、车辆出入管理等领域可参照使用。统一的标准实施后,将提高京津冀区域ETC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通行成功率。系统还在首都机场停车场试行,今后有计划向城区商业区停车场推行。

  《老年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要求》对临床老年护理工作中常见风险提出较为系统、完善、可行的防控要求,涉及的7类风险包括跌倒、坠床、烫伤、压疮、误吸、窒息和管路滑脱,指导京津冀区域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常见风险的防控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