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规划局坚持五项原则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30.06.2017  18:35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柳州市规划局坚持“五项原则”,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要求,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 一是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按照于法有据、职权法定要求,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统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进一步梳理完善柳州市规划管理工作职责和审批权限,共保留20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2项),对照20项权力清单逐项编制完成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逐条逐项通过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实现了与上级部门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二是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匹配要求,在梳理、明晰行政权力清单基础上,结合柳州市规划局“三定方案”,建立起权力与责任相匹配的运行机制,对保留的20项行政权力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并将责任细化到规划局各业务科室、分局和下属事业单位,避免了责任的模糊化,推动了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柳州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三是坚持简政放权原则。按照简政到位,放权到底要求,深入开展了市规划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重点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两证一书”审批服务上;规范完善了相关前置审批事项,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作为规划审批前置的事项一律予以取消;调整完善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分局职能,着力减少内审环节,整合力量协助推进项目并联审批,推动了火车站站房改造、轨道交通、学院路中学、工人医院总院搬迁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四是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为全面破解行政权力运行耗时长、盖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等关键关节,科学简化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并向社会公开“两证一书”审批流程图和居民个人住宅查档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同时,大力缩减审批时限,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需要履行公示、听证、技术咨询与鉴定以及上报市规委会审议等特别程序外,原则上控制在1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效优化了规划管理运行程序,提高了行政效能。 五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按照政务公开要求,通过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城市规划展览馆、规划局门户网站、“柳州规划”微信平台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了市规划局权责清单、项目审批、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了柳州市规划管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了行使行政职权的规范管理,为柳州规划建设领域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