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管理局学习传达中央文件及自治区、南宁市主要领导讲话精神

07.03.2016  11:43

  近日,市规划管理局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组织学习2月6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传达贯彻2月25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到南宁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2月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规划管理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各科室、各分局负责人,各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对南宁下一步城市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提出要加快建设“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首府城市”。市委王小东书记要求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争当“两个建成”排头兵。

  会议强调,市规划管理局主动适应新常态,这两年来已经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规划编制工作,创新规划管理工作,探索规划编制新方法,顶着诸多压力,坚持阳光规划、严肃规划,现在看来是符合中央对城市工作的要求的,今后将继续坚持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会议要求,规划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识到规划的龙头作用,加强对以往规划工作的经验总结,学深学透,重在行动,将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统筹全局,继续加强城市工作系统性,创新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形成科学的城市规划新机制;二是加强城市战略规划研究及引导,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创新规划理念,把先进的元素融入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加强城市风貌研究,塑造城市特色,传承历史文化。继续搞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的编制,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四是优化完善城市交通结构体系,建设立体交通枢纽城市。五是深化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城市发展“底线思维”,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五线”。六是规划引领,继续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实现统一衔接,集约高效。七是加强现状调研,规划编制要接地气,充分听取专家和市民的意见,加强对规划设计市场的监管,专门出台制度,对规划编制单位要严格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