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考评”真正经得起“考评”

17.12.2014  14:14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出台,意味着这两项改革离现实越来越近了(详见今日本报21版)。

  改变目前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模式和唯分数论的录取办法,符合育人规律,人们盼望已久。但是真到了实施阶段,各种忧虑和担心也更加清晰地浮现出来。公众主要担心考试和评价能不能保证严肃性、科学性、权威性、公平性,担心综合素质评价为特权和腐败所侵蚀。

  这些改革因为与高校招生建立起直接关联,从某种意义上讲,每次学业水平考试都有“小高考”的味道。搞得好,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择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大学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在考试命题方面,由省级专业命题机构组织命题的体制已定,但绝不意味着事事都由命题机构说了算。比如,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都必须避免部门内部消化和“近亲繁殖”。对于试卷评估和分析,则应由行业内有信誉的第三方评价组织进行,避免命题者自说自话。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并且不断地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水平,真正起到引导学生学习的目的,并为高校招生提供含金量高的参考。

  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更要客观直面目前社会整体的诚信水平,最大限度地铸造有利于提高科学性和诚信度的评价体系。必须从公正性出发,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并执行好制度,从而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在这样的有效监督之下,学校更有动力保障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从而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

  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也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支撑。比如,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实践两个方面,需要社会机构提供更多的公益服务场所并提供更多专业帮助;学生参与生产劳动和社会调查,也需要社会提供机会和安全保障。评价的公正性,更需要专业组织和广大父母积极而理性地参与和监督。

  两项改革举措,都面临实践的全新挑战。避免因战线长而出乱,对于改革执行者是严峻考验。一起直面挑战吧,因为我们别无选择。(鹿永建)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