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丽萍局长率队赴防城港市开展专题调研

21.04.2017  19:33

  2017年4月13日-14日,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国库支付局局长许丽萍带领国库处、法制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和国库支付局有关同志,赴防城港市、东兴市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调研期间,调研组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基层财政及当地干部群众意见,了解基层和干部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并与当地政府以及财政部门重点就国库库款管理、财政收入质量、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许丽萍局长强调,国库库款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是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国库库款管理,加大财政借垫款清理力度,及时采取“严、实、硬”的措施,提高库款保障水平,确保财政正常稳定运行。许丽萍局长要求: 

  一是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按照“一保吃饭、二保运转、三保建设”的原则和顺序,安排和使用财政预算资金。严格执行《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甚至无预算拨款等各种违规行为。     

  二是狠抓财政借垫款清理回收。加快清理消化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根据具体项目的性质、偿还对象及回收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制定年度清理计划,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清理回收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国库资金管理。建立国库资金调度和财政借垫款压减挂钩的机制,强化市、县财政支出责任,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确保财政安全和规范运行。要充分发挥财政动态监控作用,确保国库资金优先用于工资发放和政权运转以及民生等刚性支出。 

  四是增强依法理财意识,着力夯实财政收入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财政收入,严禁对财政收入数据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同时,要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压减非税收入占比,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机制,确保应收尽收。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五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财政部门要及时批复部门预算和资金拨付,为预算单位执行预算创造良好条件,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同时要督促预算单位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财政支出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报送单位:金融处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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