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获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15.01.2018  11:15

近日,兴安县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这标志着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将更好地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兴安县一直十分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采取加强领导、健全体制、不断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等有效措施,深入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高标准、高水平、科学化发展。通过多年不懈努力,该县较高水准地达到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