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周五下午+周末”难改休假难格局

05.08.2015  11:21

 

  今年以来,中国官方至少已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细则,带薪休假的落实力度正不断加大。根据官方释放的政策信号,未来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夏季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使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8月4日新华网)。

  早在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已正式实施,人社部亦公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但带薪休假作为一种“纸上的权利”,对大多数国人而言,依旧是非常陌生的存在。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官方越来越重视鼓励旅游休闲等消费,以助力经济稳定增长。而作为其中关键一环,推进带薪休假的落实自然是应有之义。其实,带薪休假首先是一种权利,然后才是一个商机,而不是因为它存在商机,所以才重视这个权利。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中已经明确列出时间表,“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可是,2020年能否如期落实带薪休假,恐怕还是要打个问号的。带薪休假为何落实难?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好笼统来谈。因为真实的情况,始终是容易的容易、困难的困难。相较而言,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型国企,带薪休假显然落实得更好;真正困难的,永远是老板说了算的民营企业。

  而这些企业之所以落实难,一方面确实有企业经营不易的现实原因,另一方面也与劳动者的弱势地位紧密相关。在经济下行背景下,中小企业普遍遭遇发展困境,诸如“东莞出现企业关停潮”之类报道或有夸张,但也足以反映经济下行对中小企业的巨大影响。这种情况下,再给企业增添更多义务,不仅地方政府要考虑分寸,企业员工也会有所思量。毕竟,企业一旦垮了员工利益必将直接受损。此外,若因争取带薪休假而失去工作,显然也不划算。

  另外,法规对于企业不落实带薪休假,也缺乏足够有效的罚则。相反,根据相关规定,有一种情况下劳动者即使不休假也将一无所得,这种情况就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在强弱差距异常明显的劳动力市场上,只要愿意,老板们完全可以让每一个员工都“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所以,这本身就是一个漏洞。

  在带薪休假难以落实的情况下,又传出官方鼓励“周五下午十周末”小短假的消息;暂且不管这一消息会否被“辟谣”,但可以肯定的是,法定的带薪休假都落实不了,鼓励性质的“周五下午十周末”小短假,也注定难改休假权两极分化的格局——原本就能享受带薪休假的,也最有可能享受“周五下午十周末”小短假;相反,那些带薪休假都享受不了的,“周五下午十周末”小短假也注定看得见摸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