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破解“为官不为”期待改革发力

10.03.2015  17:00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及“为官不为”,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强烈关注和热议。“不吃不喝了,但事也不办了。”全国人大代表杨杰说,一些地方干部认为少做事,少冒险。“一项审批时限20天,拖到第19天才通知——缺某某材料办不了!”全国人大代表陈义龙所在企业的一些新技术产品,在申办手续中因一些部门不敢尝试、生怕担责,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而遇阻(据3月6日新华社电)。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集体”炮轰一些地方干部“为官不为”,折射一些政府机关对公务员(包括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岗位分工不合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监管不力、约束不到位、问责不痛不痒没有震慑力等问题,同时,也凸显公务员对办事群众缺乏敬畏之心,把手里的丁点儿权力都要发挥到极致的衙门作风和弄权心态。当然,也意味着有的公务员留恋过去的官场风气,对反腐败“新常态”有抵触情绪,在“合法”的“审批时限”里折腾办事的企业,显摆其“官威”。

  不论公务员还有多少花样刁难折腾办事的百姓和企业,原因不外乎当下的办事权力有空子可钻。一是服务事项审批时间本身太长,给办事的公务员拖延的机会;二是办事流程不公开,有的公务员把政策揣在口袋里;三是服务细节不完善,没有限定办事公务员在什么时候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和企业缺啥材料;四是没有严厉的问责制度,对群众反映问题奉行“家丑不外扬”,不及时处理,甚至有护犊子情节,“一致对外”,往往媒体不曝光不问责,即使问责,也是硬着头皮,“罚酒三杯”。由于公务员“为官不为”基本上没有违纪成本,所以刁难办事群众和企业就成了常态。

  当下公务员“为官不为”问题是深层次的,既包括机关制度本身不给力,对公务员约束力很小,一些公务员没有畏惧之心、敬畏之意,也包括机关单位没有真心约束和监管,对有的公务员“为官不为”睁只眼闭只眼;既包括“圈子文化”作怪,对待“圈子内”和“圈子外”不一样,纵容了“圈子内”的公务员,致使有的人有恃无恐,也包括潜规则起作用,有的人讨好有来头、有后台、有背景的少数公务员,造成体制内的纪律和制度约束不公平,导致公务员心态不健康、气不顺,挫伤部分公务员的积极性,助长了不正之风。

  要解决深层次的“为官不为”问题,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既包括审批事项改革,又包括权力约束改革;既包括考评考核制度的改革,又包括约束和监督机制的改革;既包括问责机制的改革,又包括畅通群众监督诉求渠道的改革等等。只有全方位改革,打破政府机关的一些旧坛坛罐罐,破除一些“圈子”和“利益群体”,使每个公务员随时感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压力,才会在其位谋其政,才会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