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规范司法行为 提升司法公信

29.12.2014  10:46

  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保证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把规范司法行为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在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对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按照会议部署,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无规矩不成方圆”。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工作的发展轨迹,一条清晰的红线贯穿始终,那就是以规范司法促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树法治权威、提升司法公信。此次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既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重要部署,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坚持不懈改进司法作风、锲而不舍建设过硬队伍的坚定决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这次专项工作,首先要在思想认识根源上下足功夫。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真正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要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严格司法,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关键是要向实践行动要成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确定了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要害、集中发力、持续用劲,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下大气力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要严肃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做表面文章,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对反映出的重点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既要敢于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又要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守住底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在于公正。要保障司法公正,唯有规范司法。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积极行动起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全面加强检察机关的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