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陪访耗资四百万,该谁买单

26.12.2014  10:11

 

  湖南永州少女被强迫卖淫案以及由此引发的唐慧事件,远离了媒体视线,却远未结束。12月25日《重庆青年报》报道:唐慧6年赴京上访30多次、赴长沙50多次,作为信访属地第一责任人,富家桥镇镇委书记魏斌陪访近4年,耗资422万元。几乎抛家舍业、专职陪访的魏斌,已经成了唐慧事件的另外一个隐形受害者。

  信访属地第一责任人魏斌抛家舍业、专职陪访,其敬业精神可嘉。但其敬业之举的背后,却会让人看出一些不一样的内容。

  其一,公民信访权要保障,但是花重金息事宁人就值得反思了。陪访耗资400万,背后动用的资源可不止这么多。一趟上访路,牵扯的不止一两个人,多少工作人员付出了辛劳?多少社会资源为之动用?很多信访案是因为有关部门有错在先,必要的纠错成本该花,但不能这么花。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信访人问题,减少了对政府部门的负面影响,带来的后遗症却是不容小觑的。君不见,多少信访案是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这让人难免产生疑问:动用这么多资源解决信访人的问题,遇到同样情况不哭不闹的人就该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这公平吗?

  其二,陪访耗资400万,是谁买的单?肯定不是魏斌,请看报道中提到的对话。《重庆青年报》:“唐慧上访的花销、开支是全由镇政府承担,还是承担部分呢?”魏斌:“费用都是政府出,如果她瞒着我们去上访,我们再接到通知之后也会马上赶过去。回来之后她的车费、打的费和住宿费我们都会给她报销的。”而只要案件没有终结,魏斌的陪访和镇政府的支出,依然没有结束。唐慧案既没发生在富家桥镇,也不牵扯到富家桥镇政府,但是上访维稳的“属地管理”原则,让富家桥镇政府以及党委书记魏斌成了所有责任的直接负责人。

  说镇政府和魏斌是信访案的隐形受害者,没错,但这一事件还有另外一个隐形受害者:广大纳税人。因为,镇政府的钱归根到底是出在纳税人身上。陪访耗资四百万,其中的无奈与非正义的后果,实际上是由广大的纳税人承担了。唐慧事件之外,还有多少信访案是政府部门拿纳税人的钱去平息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实说白了就是一句话,依法办事。可是,在众多信访案中,人们看不到“依法”的正剧,却看到了“不依法”的闹剧。当事人不依法也就算了,政府信访部门也不依法,却只唯上,只维稳,这对依法治国的损害更大。长此以往,整个社会就不只是“信访不信法”,更可能“信闹不信法”了。

  公众信访要依法,政府处理信访也要依法。实现这一点,需要有关部门尽快摒弃不依法的做法,重构依法信访的理念和制度,让信访者既有路可走,又不能走上法外之路。如此,类似陪访耗资四百万的无奈方可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