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诈骗百万丈夫被捕 自己逃外地"嫁"两人骗3万

11.11.2014  15:07

   50多岁的泸州籍女子李丽,2013年到成都青白江的一家餐饮店打工。期间,她以做酒水生意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他人130余万元,事情败露后逃往外地,继续骗婚骗钱。记者10日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将李丽提起公诉。

   骗金钱:假称拥有酒水仓库 骗走多人130余万元

   2013年,李丽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一家餐饮店打工。工作中,她一方面主动与周边人搭讪,另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笼络周边与其认识的人,以获取别人的好感和信任。随后,她谎称认识某名酒公司驻成都办事处区域经理吕某,并假称自己拥有酒水仓库,制造自己酒水生意红火的假象。

   当骗取了他人的信任时,李丽以资金周转不济,愿意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开始向借款人打欠条借钱,同时利用丈夫对她的宠爱,要求他冒充区域经理吕某给借款人打哄骗电话,以加深借款人对其的信任。时机成熟,李丽先后对餐饮店老板、出租房邻居等14人进行了诈骗,骗取资金130余万元。

   2013年11月19日,东窗事发,丈夫被捕,李丽逃往外地。

   骗人心:脚踏两条船 两位“丈夫”被蒙鼓里

   2014年3月,李丽在河北省武邑县,以想在此找婆家为由,经人介绍分别与武邑县的刘某某、张某某两人相亲,并分别与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在此期间,李丽以回老家、跑业务等名义往来于“两家”之间,同时又用家人庆生、做生意、买玉石等为名向两位“丈夫”索要现金,如果对方不给,李丽则以“没有面子”,“嫁了一个穷鬼”等语言激将对方,最终骗取两人现金3万余元。2014年6月,刘某某为寻找李丽前往张某某家,两人才发现,李丽同时与他们两人共同生活,原来平日里的嘴甜心热,只是为了骗取他们的钱财。

   经查,李丽已是诈骗惯犯,分别在1997年、2010年两次因诈骗罪判刑入狱。她通常以小恩小惠,能言善道和利用他人贪财等心理弱点来获取他人的信任,进而对其进行资金诈骗。矮小瘦黄的李丽凭着一张“巧”嘴,既骗金钱又骗人心,直到现在,连累入狱的丈夫仍不责怪她,而河北的老汉虽受经济损失,还愿等她出狱。办案检察官提醒,人们在生活中要谨慎贪小便宜、图捷径,在感情上更是要理智、清醒,以防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机。(雷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