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拟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解决“入园难”

06.05.2019  00:58

  幼儿园收费问题是家长朋友主要关心的问题之一!记者5月5日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升南宁市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南宁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南宁市辖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简称《调整方案》)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南宁市拟分两个时间段调整辖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市民可于5月12日前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01为何调整现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偏低、保育教育成本分担不合理日趋突出

  近年来,南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将学前教育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自2011年以来相继实施第一、第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公办幼儿园占比较低的问题依然存在。

  据统计,2018—2019学年,南宁(不含所辖各县)共有各类幼儿园827所,在园幼儿172094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含教育部门、其他部门、集体办幼儿园等)78所,在园幼儿38752人,占全市幼儿园和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43%和22.52%;民办幼儿园749所,在园幼儿133342人,分别占比90.57%和77.48%。

  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科相关负责人分析,现行收费标准偏低、保育教育成本分担不合理的问题日趋突出,影响了学前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政策是2010年制定实施的,收费政策对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调研中发现,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幼儿园办园成本不断增加,收费标准偏低,仅靠财政扶持的办园经费十分有限,公办幼儿园生存发展受资金不足的困扰日趋明显,部分幼儿园运转较为困难,办园条件难以得到改善。”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由于编制不足,部分公办幼儿园尤其是乡镇幼儿园,聘用教师占比高,工资难以提升,导致聘用教师流失率较高,队伍不稳定,这也影响到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

   02收费标准将如何调整?

  拟分阶段对现行收费标准进行不同程度调整

  市民最关注的还是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将如何调整?记者了解到,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和自2010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至今的南宁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相比,《调整方案》结合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坚持公益性、教育成本合理分担、综合平衡、优质优价的原则,拟分阶段对现行收费标准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具体来看,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至2021年春季学期,城市幼儿园中的自治区示范园从350元/人·月拟调整为600元/人·月,南宁市示范园从250元/人·月拟调整为500元/人·月,普通幼儿园从200元/人·月拟调整为420元/人·月,到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将分别拟调整为750元/人·月、640元/人·月、540元/人·月。

  现行收费标准及拟调整的收费标准↓↓↓

  而针对乡镇幼儿园,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至2021年春季学期,自治区示范园280元/人·月拟调整为480元/人·月,南宁市示范园180元/人·月拟调整为400元/人·月,普通幼儿园130元/人·月拟调整为340元/人·月;到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将依次拟调整为600元/人·月、500元/人·月、420元/人·月。

  对于3周岁以下的婴幼儿,日托保教费标准在以上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30%;幼儿园全托班可向幼儿家长收取住宿费,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250元。

   03调整后将有哪些影响?

  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据悉,此次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增加保教费收入,将较好地缓解幼儿园办园经费压力,促进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从总体来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入的增加,将使财政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加快发展城镇公办幼儿园、持续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模,有助于扭转当前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偏高的局面,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更多适龄幼儿能够享受更加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调整方案》还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5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反馈至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11109室,邮编:53002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编辑:邓玲

南宁地铁2号线江南客运站墙壁冒水情况说明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5月28曰下午,南宁新闻网
2019年21所港澳高校在桂招生 报名工作将启动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 通讯员 杨金娇)5月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