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象山区总工会积极配合区安监局成功调解一起劳动安全事故纠纷案

25.01.2016  22:39

1月25日上午一大早,外地农民工方某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给象山区总工会送来了一面“倾听民声 为民办事”的锦旗,感谢总工会成功地为他们争取到25万元医疗赔偿费,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一再表示:在异地他乡孤独无助的情况下,得到象山区总工会亲人般的关心和帮助,是他们一生的荣幸。

事情的起因是来自一场火灾,12月27日晚上,某工厂宿舍区发生了一起火灾,造成一名外地农民工李某重度烧伤,被送往181烧伤科重症监护室抢救治疗。该受伤农民工一家三口通过河南省洛阳市的黄某介绍,于2015年9月13日,与桂林某厂老板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吃住均由厂里负责。12月27日晚上,老板要求工人加班,在加班的过程中,突然听到有人喊“房间着火了”,听到喊声后,李某和爱人方某往房间跑去,方某拿着水盆去打水,李某单独跑到了房间门口,刚推开门,大火就扑面而来,把李某烧伤,方某赶紧把李某带到一旁,等到救护车和消防车的到来,把李某送往181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李某被烧伤程度超过51%,29%二度烧伤,22%三度烧伤,手指只剩下6根,医院估算前期治疗费需要50万元,后期治疗无法估算。事后,老板王某支付了11万元医疗费后声称自己没有责任,不再支付医疗费。因没有钱,医院停止治疗,农民工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1月6日上午,受伤农民工妻子方某带着儿子及亲戚一行4人,来到象山区总工会办公室寻求帮助,象山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刘芸接待了她们,认真倾听农民工的诉求,并安抚农民工激动的情绪。

听完事情的经过,刘常务立刻判断这是一起由于安全事故引发的劳动纠纷案,带着农民工来到区安监局,与安监局的领导进行沟通,安监局的刘奇副局长听完事情经过,立刻为农民工立了案,并表示一定会进行详细的调查,请农民工们放心。区总工会还联系了律师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在接访的第二天与安监局、消防大队一起到现场勘查起火原因,由于事故现场第二天已被厂里破坏,无法鉴定责任,经多次协商,老板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后,双方聘请律师,经过5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于1月22日下午,区总工会和安监局一同来到181医院,在律师的见证下,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老板王某同意在原有的11万基础上再支付25万元医疗费用给受伤农民工,目前该医疗费已转到农民工账户上,为此次调解划上圆满句号。